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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法拍财产‘定向询价+线上协税’全流程法税联动协作平台”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法拍财产‘定向询价+线上协税’全流程法税联动协作平台”》

  

  法拍财产“定向询价+线上协税”全流程法税联动协作平台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案例简介

  法拍财产“定向询价+线上协税”全流程法税联动协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和青岛市税务局联合搭建的法拍财产评估、协税集成办理平台。该平台实现人民法院执行办案系统和电子税务局系统功能互嵌,法拍房产信息和计税基准价信息共享互通,以定向询价取代传统评估,以线上协税代替线下跑腿,使拍前评估、估税和拍后核税、协税形成“四出四进”的线上闭环工作流程。评估期限缩短至5日内,评估费用和异议次数直接归零,法拍财产扣税率达100%。

  

  二、案例举措

  (一)法税共治,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法拍财产评估和协税既影响执行质效,也关乎国家税收安全。但在传统委托第三方评估方式下,法拍财产价值确定周期长、异议多、费用高;在传统协税方式下,因税务机关对法拍成交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纳税人申报纳税意愿不强,税费流失风险大。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提升房产等法拍财产评估和税费征管质效,2023年5月,青岛中院、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拍卖、变卖财产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从制度层面明确了询价、估税、告知、协税“5+15+5+15”工作时限和职责分工,并通过平台落实落地,实现人民法院和税务机关对法拍财产评估、税费征缴等环节的全事项会商、全流程协作、全领域规范。

  

  (二)流程再造,形成闭环工作模式

  该平台集人民法院法拍信息优势和税务机关税费测算专业优势于一体,将拍前评估、估税和拍后核税、协税整合为“四出四进”的线上闭环工作模式:一是法院向税务提起定向询价申请后,税务在5日内向法院提供计税基准价;二是法院以计税基准价为参考确定起拍价后,向税务提请估算税费;三是法院拍卖成交,向税务提请核算税费后,税务根据成交价明确应缴税费并提请法院协助征收;四是法院从拍卖、变卖价款中依法扣划应缴税费到国库后,税务将完税凭证反馈至法院。实现税源提前锁定、税款源头扣缴,有效避免税费流失风险。

  

  (三)信息共享,畅通业务对接渠道

  在平台上线前,人民法院和税务机关交换法拍财产执行涉税信息需要通过函来函往、纸质邮件寄递等线下方式,进行流转,存在文书格式不统一、流转效率不高等问题。该平台打通了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税务机关“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数据共享渠道,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交易信息和税务机关计税基准价信息即刻传输、实时共享。创新制作9份部门间流转文书模板嵌入平台,信息自动带入,文书一键生成、事项集成办理,操作全程留痕。

  

  三、案例成果

  (一)大幅降低当事人执行成本和办税缴费负担

  定向询价数据来源于税务机关“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的计税基准价,以该价格作为人民法院财产处置参考价,具有权威、免费的优势,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无需垫付或承担任何评估费用。而且,人民法院通过拍前提请税务机关估税,提前披露的税费信息,便于潜在买受人及时、准确预测税费承担数额,维护交易安全。法拍财产成交后,当事人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即可办理税费征缴全部业务,往返税务、法院办理业务的次数从不少于5次变为“零跑腿”。2023年以来,青岛两级法院已累计定向询价房产1894套,为当事人节省评估费用1137万元。

  (二)大幅提升执行效能并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该平台实现了询价、估税、核税、完税等事项一网通办,人民法院发起定向询价,税务机关应在5日内出具定向询价结果,相比传统委托第三方评估1至2个月出具评估结果,大幅缩短用时。而且,人民法院对定向询价异议依法不予受理,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滥用执行异议权阻碍、拖延执行,杜绝了执行异议、复议等次生案件。法拍财产成交后,法院直接从拍卖价款中依法划扣税费和担保前欠税到国库,有效解决法拍执行信息共享不及时、纳税人申报纳税意愿不强导致的税款流失风险大、税费征缴难等问题,提升了税费征管的刚性,切实保障了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2023年以来,青岛法税双方联合执行1236户,涉案金额81.24亿元,入库税费3.2亿元,法拍扣税率达到100%。

  (三)为国家司法解释落地实施探索了成熟路径

  针对司法拍卖财产定向询价,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制定了《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鼓励采取定向询价方式确定参考价,但一直没有成熟的实施路径,向谁询价、怎么询价、怎么用价等问题,需要各地自行探索,没有统一的路径方法。青岛中院和青岛市税务局从信息技术层面,将定向询价制度落地落实和全环节规范,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了解决方案,推动司法解释具体化、标准化落地。该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批示肯定,被山东省政府发文复制推广。

  责任编辑: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