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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科学构建质效融合管理平台,助推数字法院提质增效”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科学构建质效融合管理平台,助推数字法院提质增效”》

  

  科学构建质效融合管理平台,

  助推数字法院提质增效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院人员考核工作指引》后,以“考实、评准”干警工作实绩为目标,以“用好、用足”德才兼备干部为工作导向,做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员、全面、全时”要求,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国家法官学院2024年春季开学典礼中提到,“要用好绩效考评‘指挥棒’。要把案件管理和队伍管理融合起来,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一体抓实。”的指示,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按照“对标最高法院、紧盯全国先进、打造内蒙古特色、争创全国一流”工作思路,结合本市实际,聚焦绩效考核、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度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通知》等相关考核办法。并创新提出以数据中台建设为牵引,以工作指标和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为导向,深度分析挖掘绩效数据信息,立足“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建设目标,打造了质效融合管理平台,全面推进法院干警考核工作智能化、透明化。

  一、质效融合管理平台建设亮点

  (一)坚持一体化考核,构建覆盖全市两级法院各业务领域干警的考核体系。

  鄂尔多斯中院为两级法院全部门、全类型干警开展具备民族特色的鄂尔多斯市一体化绩效考核新模式。基于数据分析和科学的综合评价方法,评估法院、部门、法官的质效情况,建立稳定和动态的质效评估体系,制定个人、部门、法院等20个大项,审判51项指标,执行31项指标,诉源治理43项指标,信访30项指标,营商环境38项指标等共计475项指标。全面开展质量、效率、效果全方位考核,促进审判执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实现绩效考核“一键生成”,促使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为确保绩效考核数据的真实准确性,鄂尔多斯中院将考核平台与各业务平台进行双平台深度融合,平台通过“一键生成”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干警的工作量,抽取业务规则模型,构建数据计算模型,进行绩效指标自动计算,并归集至对应的法官、部门,为月度、季度、年度工作量提供评价依据,真正实现从指尖“核算”到云端“计算”,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绩效考核信息化水平大跨越、大发展。

  (三)聚焦可视化分析,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鄂尔多斯中院以质效融合平台为数据基座,以科技为引领,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将两级法院的审判执行、审务服务、信访、营商环境等核心工作的247项指标分析研判、可视化呈现。从基础信息分散化向数据管理集成化转变,公正透明的展现法官业绩,院领导和审管办相关责任人则对重要事项重点关注、精准监管、研判审判态势、分析薄弱环节,提升司法决策和政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二、质效融合管理平台建设内容

  (一)绩效管理实时化、便捷化

  依托平台,配合审判管理系统,依据法院工作人员的类别特点、工作性质、所在岗位等差异设置考核指标,同时设定好不同岗位之间的折算比例,作到数据自动抓取、分值实时生成、分数动态更新,有效提升了考评的透明度、实时性和科学性,降低了考核部门的工作强度,进一步激发了干警工作积极性,促进办公办案阳光化、透明化,各个环节均体现出智能、便捷的人文关怀。

  (二)大数据分析可视化、深度化

  依托平台,可视化大屏可将各项数据指标以图表形式实时动态展示。通过不同工作性质(审执部门和综合部门)、不同层级(法院、部门和个人)、不同角色(院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不同时间周期等不同维度对办案质量、办案效率、重点关注等不同指标进行数据分析展示,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点面结合的考核模式,为个体化、类别化的绩效考核提供基础。

  

  (三)智慧画像全面化、智能化

  依托平台,基于鄂尔多斯市全量数据,充分运用大数据计算、自然语言处理及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业务规则进行解耦、动态调整计算体系构建当事人、法院、干警、案件、信访人员等画像,为法官提供案案、人案、人人关联关系,辅助法官梳理案情全貌。

  

  (四)监督预警自动化、一体化

  依托平台,构建法官负面行为画像,对法官立案、办案、庭审、诉讼调解、文书制作、涉诉信访处理、业外活动等工作内容进行监督,通过数据收集、分析、统计、展示等智能化信息手段为法官行为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自动预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加强对审判权利运行的统一监管和统筹管理,为司法监督赋能。

  (五)业绩档案电子化、可溯化

  对全院历次考核结果形成业绩档案,可从法院、庭室、个人等全方位、多层级、多角色、多维度进行在线档案查询,快速获取考核结果,保证数据来源,实现业绩档案电子化、可溯化。并以此作为干警个人立功受奖、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真正作到“有据可循、有数可依”,形成“你追我赶、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辅助决策科学化、常态化

  根据历次的考核结果全面分析两级法院、本院各部门及个人的考评结果,从人员类型、奖惩分布、绩效排名、绩效分布等角度全面统计近几年业绩发展方向和趋势,实力演绎“小切口,大纵深”,让领导和业绩分析人员从宏观到微观全方面掌控业绩情况。

  三、质效融合管理平台应用成效

  (一)各信息系统之间有机联系,实现综合考评透明化

  质效融合管理平台结合工作重点和各类绩效考核目标,整合各类业务系统中大量的、繁杂的、多维数据,将绩效考核结果通过数据可视化大屏进行直观呈现。在生成的数据模块中,院庭长可随时查阅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个人办案业绩等单项数据,也可通过数据比对直观呈现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为院庭长管理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二)直观呈现法官绩效考核结果,实现监督管理可视化

  质效融合管理平台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有机结合,通过业务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精准计算,直观呈现法官绩效考核结果,分析优势指标、薄弱指标等,为院庭长管理监督提供全面的数据信息,辅助院庭长做出科学决策,从而提升审判管理监督的智能化水平。

  (三)突出法院干警分级分类管理,实现自我管理具象化

  质效融合管理平台为做好类型化、差异化考评,根据干警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业务类型不同,制定绩效考核目标,考核结果根据个人业绩情况实行量化指标、动态排名、月度排名及累计考核得分排名进行动态展示,实现干警随时了解自己的考核排名数据,掌握当前全院工作运行情况,强化主动自查自纠行为,辅助提升办案办公成效。

  (四)绩效考核内容科学全面,推进法院创新管理工作常态化

  质效融合管理平台全面分析考核评价标准、科学分解审判管理指标,设计适用于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干警的绩效评价标准,为业务决策和队伍把控提供全面科学的数据支撑,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精准化,推进业务实用性、创新性升级,用科学技术服务绩效考核制度,不断优化法院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有效发挥绩效考核的引领导向。

  四、质效融合管理平台应用成效

  质效融合管理平台通过与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对接,融合数据分析、数据统计、数据建模等方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通各业务系统数据壁垒,全面实现对全院干警工作内容及成效的数字化、可视化展现。平台也提供灵活的指标配置功能,可根据法院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指标调整,解决了业务规则复杂,各指标间关联度较高,调整时需全盘调整的问题。同时,评估结果采用可视化展现,提供在院内、部门的评估排名,已成为案件质效的“体检表”、推动工作的“指挥棒”,该平台适用于法院干警管理、绩效考核、业务决策等工作内容,操作简单易用、功能丰富、实用性强,具有极强的可复制推广性。

  责任编辑: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