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4 10:51:47 来源:《长安》
[法安导读]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检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手段,精心构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护林。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检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手段,精心构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护林”。
坚持不断创新,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一是着力打造专业化未检办案团队。团队4名成员中硕士学历2人、本科学历2人,其中3名为女性。成立以多名院领导及青年检察官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宣讲团,结合办案深入辖区开展法治宣传、犯罪预防工作。二是推进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先后投资50余万元建立未检工作办案专区,设置涉罪未成年人恳谈室、情绪疏导室、心理调适室和听证室及宣告室等,制订出台一系列有别于成年人案件的特殊办案制度,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各项权益。三是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理念,在办案中做到严把年龄、社会危害性等要件,避免错误入罪、不当追诉。细化各项特殊制度,在未成年人被关押接受讯问直至刑罚执行阶段,均有专门办案人员对其帮教,实现无缝衔接。
坚持宽严相济,引领失足青少年健康回归。一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涉罪未成年人建立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机制,科学研判人身社会危险性。对轻罪未成年人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量刑建议等法定程序手段,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少捕慎诉少监禁。二是加强跟踪帮教,实行精准预防。在用好“一月一汇报、一月一谈心”、不起诉公开训诫、亲职教育等帮教方式的基础上,引入“互联网+”形式,通过微信视屏聊天的方式开展异地帮教。建立阳光观护基地,专门为辖区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收入、无监护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观护帮教和劳动技能培训,尽量避免涉罪未成年人在羁押场所受到交叉感染,为他们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坚持开放联动,共同发力构筑“防护林”。一是探索建立校园法治教育基地,深化检校共建。在渝水一中建立校园法治教育基地,设有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场、阳光宣教室等,开展小法官判案、纠纷调解大家参与和检察官姐姐说法等各类活动30余场次,受到师生欢迎。 在长青小学创建常青花工作室,开展女童保护及防范校园欺凌等法治教育。二是丰富犯罪预防宣传的载体和形式。在微信公众号“新余渝水检察”开辟“未检”专栏,结合线上线下活动,推送涉及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动态、预防案例、热点新闻、法律常识等内容,辅以图文、视频等多种展现形式,向青少年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根据真实案例由未检干警自编自导自演微电影《手机故事》>自创说唱RAP 《Life's astruggle-一检察官写给未成年人》,在多家媒体发布后,反响强烈。三是积极探索开展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与渝水公安分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高危未成年人数据库,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会同公安、司法、学校等相关部门召开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暨亲子教育座谈会,展开深入交流。与渝水一中、新余市职教中心等学校签订临界预防方案,共同探索开展临界预防工作。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特点,开展亲子教育,开设家长课堂,联合社工、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心理疏导治疗,促进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矫正未成年人行为。
作者:许铮、刘文宁、吕兵香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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