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9 15:54:20 来源:前郭县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是指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把执行通知书内容写入判决书主文,明确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文...
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是指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把执行通知书内容写入判决书主文,明确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再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执行通知,视为其已知悉应当履行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需要的必要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发布限制消费令、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前郭县人民法院法官在一起民事判决书主文中加入了执行通知。被告黄某和董某在王某处借款60万元,黄某、董某出具了金额为60万元的借据一枚。在偿还了10万元借款后,黄某、董某未再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王某诉至法院。前郭县法院受理本案后进行公开庭审,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董某向原告王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同时在判决书主文中加入了前文所述的执行通知条款。
通过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于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就启动执行通知程序,有助于提高自动履行率,减少执行环节二次送达,加快执行进程,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更快兑现。而早在2021年1月,前郭县法院就已经尝试在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中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后,案件自动履行率明显提高,首执案件结案天数明显缩短,试运行成效显著。
为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抢抓工作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从今年5月起,前郭县法院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推广。
执行通知程序前置,能够全面加强审执衔接配合,助力解决执行“送达难”问题。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必再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执行通知,减少执行送达环节,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低的司法成本,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是实现执行效益的内在要求,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前郭县法院将继续探索执行新模式,实践执行新措施,不断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持续巩固深化执行攻坚成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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