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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推进一审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系统试点工作

时间:2019-12-23 09:04:00   来源:《人民法院报》、《衡水法院网》

[法安导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国各地法院收案数量接连增加,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案件突破千万,其间民商事一审案件占比为88 23%,而司法机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国各地法院收案数量接连增加,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案件突破千万,其间民商事一审案件占比为88.23%,而司法机关人员编制短期内增加较慢,各地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为突出。实行繁简分流和探究案件速裁的新模式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破解案多人少矛盾难题的一剂良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来下发《关于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系统配置方案》,开始在新源、沙湾、昌吉、阿克苏、疏勒5个县(市)基层人民法院展开试点,运用一审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系统。

  该繁简分流系统设置27个关键要素、基础要素、参考要素进行自动赋分,依据赋分状况得出繁简案件建议。系统所确认的繁案、简案建议供程序分流员作为案件繁简分流参考,是否确认为繁案、简案仍由程序分流员抉择。

  新疆高院要求各分院、中院要充分认识推进繁简分流系统运用是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推进智慧法院制作的重要举动,是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制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全区法院繁简分流系统训练方案》要求,确认专人担任,安排好相关人员参训。对实际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属于简案的案件,经领导审批后去除标记退回立案庭再次分流,确保繁简分流系统化、科学化。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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