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7 13:53:52 来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惠山法院洛社法庭:“三类指导”筑牢基层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三类指导”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近年来,惠山法院洛社法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做到诉源治理庭-镇(街道)以及庭-村(社区)两级平台全覆盖,深度融合基层调解组织,常态化开展实时指导、精准指导、专项指导,建立一条司法审判与区域综合治理相融合的解纷新路径,赋予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时代特征。2020年,洛社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共化解各类案件475件。
01实时指导把准对接切入点
法官宣讲
“如果不是法官及时给我们提供指导,我们没办法这么快就把纠纷处理好。以后再遇到这类纠纷,就心中有数了。” 洛社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王伟说道。
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洛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连受理两起涉辖区内某医院的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均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医院矛盾较深,情绪也十分激动。“这类案件专业性较强,当事人又往往对抗情绪较大,因此案件周期长,处理起来十分困难。一开始,我对这两件案件能否顺利解决,心里也没底。”洛社镇司法所副所长、调解员吴基军说。
洛社法庭法官安震旦在“调诉联络点”走访排查时,注意到这两起纠纷,立即与调解员进行了沟通,指导调解员处理医疗纠纷中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责任比例等应注意的问题,并提醒调解员,如果医患双方顺利和解,应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以进一步打消家属的顾虑。
调解员按照法官指导的调解方法,向双方释明了相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并从“情、理、法”角度为家属做思想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安抚其情绪。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医患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及时到洛社法庭进行司法确认。承办人审核相关材料后,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
这是洛社法庭通过庭、村调诉对接平台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洛社法庭在辖区25个村(社区)均设立了“调诉联络点”暨“网格法官”办公室,进一步畅通联络渠道;驻点的网格法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走访排查、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诉前调解等实时指导,力求“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法官联络点的实质化运行,将法庭的职能延伸到每个乡村(社区),推进诉与非诉解纷机制紧密衔接,进一步健全多层次、便捷化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安震旦说。
“现在我们遇到难化解、专业性强的案件,可以第一时间与法官联系,获取专业知识,调解起来更有底气,效率也更高了。”王伟对“网格法官”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02精准指导打通解纷拥堵点
法官走访
自2020年1月起,因某小区逾期交房,该小区业主陆续至洛社法庭提交诉状,提出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给予相应赔偿等诉求。该小区共有住宅394户,有184户业主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向法院提交诉状。
收到业主诉状后,洛社法庭充分发挥镇“法官工作室”的作用,轮值法官及法庭挂点联络员与洛社镇综治委、相关社区及时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案情;针对部分业主有到政府部门上访意向的情况,案件承办人会同洛社镇综治委工作人员及时与相关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倾听业主诉求,积极协调处理,缓和了业主的对立情绪。同时,洛社法庭与洛社镇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讨制定矛盾化解方案。
“法官,经过你们的解释,我现在弄明白了,会依法来提合理的要求,也会给其他人解释清楚。”承办人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与业主代表、开发商代理人反复协商调解方案,经过耐心地解释和劝导,绝大部分业主对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就违约金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分批签署了和解协议。通过多方努力,162件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被告均已自觉履行,未进入诉讼阶段,极大缓解了审判压力。
为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洛社法庭在辖区各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室”,派驻法官轮流值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的精准指导。法庭还与镇综治委定期互通信息,研究分析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因特点和变化趋势,提出防范化解建议和措施。同时,就诉与非诉工作的对接以及其他工作开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共商对策。
“通过设立‘法官工作室’将审判力量下沉,诉前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并通过走访排查、联席会议共享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惠山法院副院长陈伟东告诉笔者,2020年,洛社法庭新收案件1264件,同比下降4.46%,诉源治理初显成效。
03专项指导找好治理融合点
人民调解员熟悉乡情,在调解传统民事纠纷上有优势,但是对一些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类、侵权类、商事类纠纷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调解工作开展不够理想。针对这一情况,洛社法庭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建立“每季一庭”、“每季一课”培训制度,对全镇调解主任、网格员进行专项指导,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解决纠纷等能力和水平。
2020年9月14日,针对辖区内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逐年递增的情况,洛社法庭邀请辖区内的20余名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旁听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该案被告贾某、张某的女儿为偿还债务,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持伪造的委托书将父母的安置房出售给原告顾某,贾某、张某得知后与顾某产生纠纷。庭审结束后,洛社法庭开展了专题授课辅导,承办法官以案说法,向各位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传授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和调解方法。
“培训让我们的调解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也意识到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改进调解方法,对新形势下复杂的纠纷矛盾以新的思路和理念进行分析,以更加多样的方式、更有利于彻底解决双方矛盾的调解方案来化解纠纷,并努力做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 人民调解员沈琦表示。
惠山法院副院长陈伟东表示,“每季一庭”、“每季一课”制度建立以来,洛社法庭定期选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件,通过组织开展庭审旁听、业务培训等活动,以案释法,教授调解员如何把握当事人心理、找准关键点化解矛盾纠纷,如何规范制作调解协议等,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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