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2 11:53:41 来源:烈山检察
[法安导读] 为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检察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主题宣传周活动的要求,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为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检察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主题宣传周活动的要求,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和“未爱暖阳”未检工作室联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南湖公园是淮北市的一个湿地公园,曾因采煤塌陷而形成。2005年,该公园被国家建设部批准命名为“国家级湿地公园”,2018年1月被批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然而,2022年3月,烈山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淮北市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开发旅游项目,在南湖公园内违规建设养殖场,养殖鸭子、鹅、鸡等家禽。该养殖场污水、禽畜粪便未经收集、贮存等方式进行处理,直接排放进南湖,导致周边水体污染,并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烈山区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该养殖场进行了拆除、清理,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并建立长效巡查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为了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果,6月8日下午,烈山区检察院前往南湖湿地公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现场,检察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200余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并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向公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让公众更加深入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这次活动得到了公众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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