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8 14:31:53 来源:兴宾检察
[法安导读] 近日,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在一次回访中,受到了小花(化名)表姐韦某某的深深感谢:检察官,你们对小花的关怀和帮助,我铭记在心。我会...
近日,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在一次回访中,受到了小花(化名)表姐韦某某的深深感谢:“检察官,你们对小花的关怀和帮助,我铭记在心。我会倾尽全力,确保她健康快乐地成长。”
案件简述
小花,这位年仅两岁多的孩子,命运多舛。她的父亲在2023年1月因病离世,母亲则因精神发育问题被送往当地社会福利院。目前,小花暂由表姐韦某某抚养,但由于监护权未明确,她的医疗、教育等基本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鉴于小花的特殊情况,兴宾区检察院迅速行动。他们发现小花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意味着她每月可以领取政府补助。为了确保小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兴宾区检察院向民政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指定韦某某为小花的监护人。同时,检察院还积极指导民政部门收集证据,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
在兴宾区检察院的推动下,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支持民政部门及检察院的申请,正式指定韦某某为小花的监护人。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他们将持续关注并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们还计划与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共同为这些孩子构建一个严密的保护网络,为他们提供坚实的法律后盾。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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