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2 11:08:08 来源:石台检察微信公众号
[法安导读] 此次检察官以‘云端公诉’形式出庭,法官、检察官及被告人身处不同地点,却能在充分尊重被告人诉讼权益的基础上,提供了既快...
“此次检察官以‘云端公诉’形式出庭,法官、检察官及被告人身处不同地点,却能在充分尊重被告人诉讼权益的基础上,提供了既快捷又高效的司法服务,实在令人赞叹。”参与见证“云端公诉”的人民监督员感慨颇深。
近期,在处理喻某某、杨某某涉嫌非法出入境案件时,石台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到,这两名被告人目前居住于云南省,且生活拮据。鉴于他们的实际情况,检察官通过线上方式与两名被告人完成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并与法院积极沟通,提议采取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获得了法院的认可。
2024年10月21日,喻某某、杨某某涉嫌非法出入境一案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的提起公诉下正式开庭审理。检察官在线宣读起诉书、展示证据、进行质证与答辩,被告人亦通过线上进行陈述,人民法院在线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流畅且井然有序。此案成为石台县人民检察院首例运用“云端公诉”模式参与庭审的案件。
此次“云端公诉”的成功实践,不仅象征着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在智慧检察建设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也展现了司法机关在适应数字化趋势、提升诉讼效率与灵活性方面的积极作为。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公诉活动实现了远程化、在线化,有效突破了地域限制,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了更加灵活便捷的参与途径。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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