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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第三方,惩教结合成功挽救这名涉罪未成年人

时间:2022-01-25 11:19:34   来源:上林县检察院

[法安导读]  检察院+第三方,惩教结合成功挽救这名涉罪未成年人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希望你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感恩父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启新的人生篇章,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好公民”。近日,上林县检察院依法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涉罪未成年人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联合南宁市家元社工中心工作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黄某进行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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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至10月间,未成年人黄某多次实施盗窃,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上林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该案涉罪未成年人黄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考虑到涉罪未成年人作案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且系在校学生,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物,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较轻,在充分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后,上林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六个月的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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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罪未成年人黄某(左)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考验期内,检察官对黄某采取针对性较强的跟踪帮教措施,并委托第三方社工组织多次对黄某进行法治宣传、亲职教育、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的帮教,未成年人黄某亦能服从管教,遵守考验期的各项规定。在上林县检察院的努力下,黄某的学习和生活态度有了积极转变。考验期满后,上林县检察院综合帮教效果,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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