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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梧司法所依法有效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

时间:2022-12-13 10:39:40   来源:鹤山市司法局

[法安导读]    为有效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深入推动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鹤山市司法局宅梧司法所与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

  为有效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深入推动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鹤山市司法局宅梧司法所与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通过举办土地政策宣讲、土地流转审核、土地执法监督等方面,依法有效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

  一、加强法律宣传讲解,增强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用地的意识

  为了让本镇村干部、种植户充分了解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用地的意识,4月22日上午,宅梧司法所邀请律师到宅梧镇举办鹤山市《农村土地承包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讲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依据,结合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破坏农田耕地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参加人员认识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承担的后果,呼吁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要求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进行整改。宅梧司法所还利用下乡直联的时间,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开展宣传,确保每个种植户清楚了解土地政策法规,做到普法宣传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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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土地承包法》讲座

  二、严把土地流转审核关,保护农民流转土地的合法权益

  对于一些村民散户撂荒的耕地或收益低的耕地,经村民自愿同意后,依法开展土地流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将耕地集中发包出去,借助大型农业发展公司专业技术和资金,优化耕地粮食作物种植模式,增加产能和效益,使村民能够获取更高的土地收益,为农业发展公司务工,也使得农村闲置劳动力得到很好利用。在招投标这个部分中,司法所参与了审核每个招标的土地、投标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招投标规定,审核承包期限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明确约定在获得该耕地后的用途是种植粮食作物等内容。通过合法高效的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约化发展,有效解决土地无人耕、耕田收益少的老大难问题。

  三、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依法依规处理土地违法行为

  加强违法用地行为的执法处置,在开展法律宣讲后,仍有种植户不配合整改的情况,对此,镇政府依法依规开展严肃处理。在执法过程中,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执法工作合法、规范,例如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证件,是否履行告知权利义务,调查取证时是否有做好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并做好拍照录像,明晰执法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等。在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参与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执法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对将耕地用于“非粮化”种植的企业、个人,全镇已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涉及74户,面积约2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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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执法案件资料进行法制审核

  宅梧镇用法治方式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守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截至今年9月,宅梧镇撂荒地复耕面积超3000亩,经宅梧镇三资招投标平台流转耕地面积2254.49亩,每年租金共1338894元,平均租金594元/年/亩,进一步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实现了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用法治方式促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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