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09:33:28 来源:襄阳司法公众号
[法安导读] 2月28日,宜城市司法局流水司法所与孔畈村村民委员会联合调解成功一起因土地引发的纠纷。 流水镇孔畈村冯某与宋某因土地租赁一事存...
2月28日,宜城市司法局流水司法所与孔畈村村民委员会联合调解成功一起因土地引发的纠纷。
流水镇孔畈村冯某与宋某因土地租赁一事存在矛盾已久,双方多次协商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孔畈村村民委委员会组织流水司法所调解人员,共同前往孔畈村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委会书记等认真倾听了矛盾双方关于事实和理由的陈述以及诉求。冯某与宋某在2004年签订协议约定,由冯某将8.7亩土地租赁给宋某,其中包含5.5亩水田,3.2亩旱田,并约定若政策变化,出租方保证继续租赁给承租方4亩土地。承租方宋某认为约定继续租赁的4亩土地应当为3.2亩旱地以及0.8亩水田,出租方冯某则认为4亩土地应当为水田。调解人员从土地租赁价格、当地主要农产品形式、法律风险等多方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并重新签订了协议书。
下一步,流水司法所将继续积极参与辖区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的作用。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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