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7:22:12 来源:黄冈市黄梅县司法局
[法安导读] 正义之师,人民卫士。拿到孩子的抚养费和土地征收补偿款,家住黄冈市黄梅县苦竹乡的王女士很是感激,特地为黄梅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送去一...
“正义之师,人民卫士。”拿到孩子的抚养费和土地征收补偿款,家住黄冈市黄梅县苦竹乡的王女士很是感激,特地为黄梅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送去一面锦旗。
两个多月前,王女士前往黄梅县信访局信访反映土地补偿款问题,后在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黄梅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寻求帮助。原来,王女士与周某系恋人关系。2015年1月,两人分手后,儿子周小某一直跟着王女士生活,且由王女士承担抚养费用。如今,王女士已无力承担孩子的各项支出,提出希望周某承担抚养费,但被对方拒绝。此外,王女士与周某分手后,周小某名下土地被征收,但土地补偿款却被划拨至第三人处,王女士多次要求领取拆迁款至今无果。
黄梅县法援中心指派黄梅县小池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张国华代理此案,经调查取证,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由周某支付周小某抚养费60000元;判决黄梅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土地拆迁款28600元。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黄梅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始终坚持为民初心,多措并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