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10:19:43 来源:抚州司法行政公众号
[法安导读]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司法局借助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对关键帮扶教育对象进行了轨迹核查,发现刑满释放人员何某长期寓居在南丰县。...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司法局借助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对关键帮扶教育对象进行了轨迹核查,发现刑满释放人员何某长期寓居在南丰县。为此,建宁县司法局向南丰县司法局发出了《委托帮扶教函》,请求协助进行实地调查,以便实施有效的衔接帮扶教育。
接到函件后,南丰县司法局迅速响应,指派社区矫正部门负责人及琴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琴台路社区、琴城派出所等部门,深入了解何某的情况。经核实,何某的户籍虽在建宁县,但出狱后已在南丰县稳定生活。基于此,南丰县司法局立即与建宁县司法局、建宁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并于2024年10月23日共同对何某进行了家访。工作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交流,详细询问了何某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家庭生活、经济收入及面临的困难,并更新了相关信息,完善了登记档案。同时,向他传达了国家关于帮扶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鼓励他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远离违法犯罪。何某深受感动,表示:“建宁和南丰都是我的家,感谢两地司法局的关怀,我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此次联合家访,充分展现了南丰、建宁两县司法行政机关在重点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上的前瞻性、异地协作性和共同治理的决心,为创新安置帮扶教育工作模式迈出了新的一步。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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