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09:58:00 来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南通中院曹忠明:用高品质调研推动高质量司法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司法调研是事关法院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是高质量司法的重要支撑和法院软实力的核心方面。实现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司法目标定位,既要遵循司法工作特有的内涵和规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中稳步打开局面;更要紧扣“高质量”核心要义,适应发展趋势、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司法实践向更高层次发展,履行好弘扬法治精神、引领规则之治、促进长治久安的职责使命。高品质司法调研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破解难题的重要方法论武器,是推动高质量司法行稳致远的核心和基础。
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曹忠明
高品质调研既要登高望远,又要脚踏实地。站位和格局决定了质量和品质。司法调研首先要有高点站位和宽阔视野,既立足法院工作又能跳出法院工作,在更加宏观的角度思考问题、谋划举措。要围绕党委和上级法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法院职能开展调研,形成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做到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政治经济社会各类矛盾风险不断叠加,法院工作面临着重大挑战,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提出了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勇当全省“两争一前列”排头兵的战略目标,描绘了南通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实现宏伟蓝图,需要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需要我们对发展中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用更多研究成果为精准施策奠定坚实基础。登高望远绝非好高骛远。审判执行工作与经济社会的联系千丝万缕、错综复杂,只有通过求真务实的调研工作,才能将这些联系明晰化、具体化,才能将法院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因此,实现高品质调研务必脚踏实地,“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找实找准法院工作在大局发展中的定位,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保、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一系列重点,牢牢抓住司法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切入点,注重发现审判执行工作反映的每一个涉及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问题,挖掘和积累每一个案件的法律争点、社会价值和工作经验。唯有如此,司法调研工作才能具备厚实的基础,才能拥有持久的生命力。
高品质调研既要聚焦主业,又要覆盖全面。司法调研的本质就是梳理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高层次司法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既是调研工作的核心要义,也是基本方法。法律天然具有不周延性和滞后性,难以为不断发展变化的所有社会生活以及各种细节预设天衣无缝的规则,这就需要我们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实证研究,针对法律适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从立法精神、内涵实质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究,从细节问题切入,从实际数据切入,从适用效果切入,把问题、方法和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用以指导更加契合公平正义基本价值、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审判实践,在司法调研和审判实务的融合碰撞中擦出司法智慧的火花,形成更多更好的司法经验。围绕个案或类案审理和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实证研究是司法调研的核心内容,但司法调研的范围绝不应仅仅局限于此。新的形势下,司法权运行机制、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信息化建设、司法政务等都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为司法调研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际上,“五智融合”智慧法院南通新模式的成功实践,就是一个调研先行、持续攻坚的过程。没有先人一步的调研谋划,就不会有支云庭审系统的大放异彩、驻所支云科技法庭的抢抓先机和智慧警务管理平台的全国推广。再比如,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基础建设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法院发展新需要,如何建立以审判团队为中心的“审判办公融合式”业务用房建设模式,亦可进行深入调研分析。
高品质调研既要理性守正,又要大胆创新。法律的理性特征和司法的基本功能、价值定位决定了司法调研工作必须坚持高度理性,以理性思维认识和把握司法中的各类辩证关系,对审判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系统观察比较、分析判断,并围绕司法的根本价值和目的展开。司法理性要求调查研究必须以“守正”为基本原则,遵循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理性框架内强化对司法案件、司法行为、司法现象本质的把握,用理性的灯塔照亮研究方向、指引研究思维、增强研究实效。要以“实用”“好用”为导向,坚决避免空谈理论、故弄玄虚、纸上谈兵、偏离实务的“两张皮”式调研,使更多研究成果转化为具有靶向性、操作性、实效性的思路举措。司法调研又是一项对创新思维具有很高要求的高层次司法实践活动,缺乏创新的调研必将如一潭死水,毫无生机活力。“守正”基础上的创新是提升调研品质、打造精品成果的必然要求。要秉持创新理念,多领域、多视角研究问题、看待问题,灵活掌握应用多种研究方法,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和方式破解发展难题。要充分挖掘司法数据资源,利用好案例信息宝库,积极开展各类“微调研”,推出更多观点鲜明、论证有力、对策精准的“短、实、新”研究成果。要强化对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相关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积累,更加深入地解放思想、拓展视野,提升思维思辨能力,善于透过现象探本质,善于联系实践找思路,无论是“大课题”还是“小点子”,都要做到方法创新、观点创新和角度创新,以新出彩、以新求精,实现研究成果由“制造”向“创造”的升华。
高品质调研既要完善机制,又要培养人才。科学完善的调研工作机制是实现高品质调研的保障。要进一步完善调研工作组织运行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总牵头、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警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考核考评,建立以信息编报、重点调研课题、学术讨论会、案例研究、司法建议等重点工作为核心指标的调研工作考评体系,形成目标引领和正向激励效应。充分发挥研究室审判决策辅助、审判宏观指导、法律政策适用研究等功能,突出其研究法律、研究政策、研究审判主要任务,全力支持研究室聚焦调研主业全面履行好调研工作管理协调职责。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资源力量,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协同调研机制,充分实现优势互补、提升调研品质。要完善调研人才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机制,打造一批勤学善思、研用结合、研有所成的高素质调研人才队伍。突出青年干警在调研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青年干警养成爱学习、勤思考、勇作为的习惯,以敏锐的眼光、勤快的笔头、坐得住的坚守,“沉下去”“钻进去”开展司法调研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大道理”可挖的“小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大文章”可做的“小素材”,在打造精品案例、精品成果等方面展现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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