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8 09:34:48 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法安导读] 我们承包的土地被非法占用,还阻止我们耕种,这不就是抢劫吗?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湖瓢村村民孙某等四人面对调解员激动地说。 2005...
“我们承包的土地被非法占用,还阻止我们耕种,这不就是抢劫吗?”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湖瓢村村民孙某等四人面对调解员激动地说。
2005年,孙某等四人支持村里改善居住环境,同意村集体在他们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林木。然而,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保护新政策实施后,孙某等人响应号召,回到村里准备耕种承包的土地种植农作物,却发现本村的张某等人占用了他们的土地,搭建了牛棚和围栏,并极力阻止他们耕种。
无奈之下,孙某等人向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同时向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解情况后,梁子湖区司法局安排调解员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实地调查,调解员确认了张某等人占用孙某等四人承包土地的事实。他们向张某等人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知识,明确指出私自占用他人承包土地是违法行为。同时,他们也对孙某等人进行了说理劝解,寻求更加妥善的解决方案。
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重新划分了土地使用面积,孙某等人撤回了起诉。
最终,这起土地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既保障了土地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也帮助村民保住了牛棚资产。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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