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4 14:09:46 来源: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法安导读]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指示,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指示,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精神,山东省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围绕破解涉案财物管理难题,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在全省大力推行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取得初步成效。
一、传统涉案财物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兼具证据属性和财产属性,既是定罪量刑的事实依据,也是预期的国有资产,是个人财产权的载体和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传统的涉案财物管理采用公检法机关自建自管、自体循环的“单打独斗、各自为政”模式,导致建管成本高、管理专业化不足、监管刚性不够、移送不顺畅、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影响执法司法质效,甚至容易滋生司法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扣押难。扣押涉案财物涉及拆卸、搬运、运输、存储等环节,特别是大宗物品需要专业处理,由于担心保管风险,基层政法单位往往存在“不敢扣、不愿扣”的执法顾虑和“选择性扣”的执法风险。二是保管难。受“重人身权、轻财产权”等观念影响,办案人员往往只关心涉案财物的证据属性,而导致财产属性被忽视,管理重数量轻质量,且缺乏专业保管能力,导致涉案财物“自生自灭”、损毁灭失。同时,由于各单位重复建设保管场所,再加上人工、安防等维护成本,司法行政成本逐年攀升。三是移交难。公检法之间“物随案走”的实物移送方式,既制约了办案效率,又加大了办案单位的保管风险,有时还存在选择性接收问题。在诉讼流程中,各诉讼环节和办案单位信息不对称,导致部分财物丢失、损毁、贬值。四是处置难。一些涉案财物因多次移交,缺乏专业保管,往往在案件办结后已经严重毁损贬值,不具备拍卖变现价值。针对这些问题,我省坚持用改革思维和办法破解难点堵点,通过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将涉案财物登记、入库、管理、移送、处置各环节有机衔接起来,积极探索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新途径新机制,有效解决重复建设、衔接不畅、信息不通、监督不力等问题。
二、我省的主要做法
(一)政企合作、市场化运营。各地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引入社会化服务,招标确定具有保密资质、管理经验的企业负责运营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企业去做,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解放了基层警力。
(二)技术支撑、信息化流转。省级层面,与中央政法委管理平台实现贯通,同步对接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实现全省案件和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市级层面,对上与省委政法委数据对接,对内打破公检法财等部门信息壁垒,对同级公检法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在诉讼流程“侦、诉、审”和涉案财物“管、用、处”两个层面实现数据实时传输,既提高了执法司法效率,也降低了涉案财物损耗。
(三)分类施策、专业化保管。各市分别建设涉案财物集中存储专业仓库,针对不同类别和风险级别的涉案财物进行分库管理。依托物联网技术实现对涉案物品的科学管理,各区域含有精准定位、实时盘库、自动统计、全程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让管理化繁为简、规范高效。
三、取得的成效
(一)涉案财物管理成本大幅降低。各地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统一处置,通过专业化集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建设、维护费用,有效避免涉案财物价值减损,对节约司法资源、防止司法腐败、规范司法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企业集中管理,既拓展了政府购买服务领域,也有效解决了公检法自办自建自管自用等“各自为政”问题,推动了政法部门职能归位和司法人员角色归位,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涉案财物管理更加规范。我省在试点先行、统计分析、系统量化、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山东省涉案财物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实现了涉案财物管理规范与司法要求相统一,打通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成为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完善的基础性依据、运行效能提升的有力依托和工作质量考核的评价尺度。依托该标准,可以有效推动全省各地涉案财物管理由经验化向标准化发展,推进涉案财物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运行,既为复制推广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做法提供了制度支撑,也为完善顶层设计提供了基层实践参考。
(三)有力促进政法领域深化改革。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实现与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专网互联互通,有效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和涉案财物流转的监督,成为强化党委政法委监督职能的创新路径。同时,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以涉案财物为客体,将财物保管这一技术性、物理性工作,从侦查、公诉、审判工作中剥离,采取办案人与保管人分离的管理模式,既保障了证据保管链的客观性和中立性,又实现了涉案财物的证据属性和财产属性的高度统一,有效带动司法权的优化配置、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为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实践样本。
(四)有效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涉案财物管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确保了数据实时传输,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完整顺畅的财物链、证据链、数据链、管理链和监督链,助力“智慧政法”建设迈上新台阶。通过采取委托第三方集中管理的方式,打造涵盖公检法、纪委监委、政法委和财政等与财物存管相关部门在内的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实现涉案财物在线存储、在线流转、在线交接、在线查阅,网上运行全流程透明,内部监督可视化覆盖。各单位既是管理者,又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既丰富了权力监督手段,也实现了对公权力的有效规范。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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