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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4 14:03:21 来源:法治日报
[法安导读]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局局长邓一峰:推动审判监督管理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
各位嘉宾,各位同仁,下午好!近年来山西高院聚焦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坚持把智能化作为制约监督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持续推动审判监督管理与科技应用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建设了具备全流程、可视化、实质化、智能化监督管理功能的智慧案管平台,构建了创新型、协同型、服务型和精准化、均衡化、智能化“三型三化”的审判管理工作体系,有力促进了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推动了审判监督管理步入开放、创新、高效的“快车道”。下面我从四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下介绍:第一,坚持目标问题导向,夯基垒台,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审管中心面向山西全省法院所有法官提供全方位、全业务服务,平台融合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数据实施聚焦精准分析,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保证均衡结案,为司法绩效评估与提升提供依据,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对重大民事案件以及催办、督办、审批等事项进行重大监督,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进行立案、分案、办理结案全流程服务于监督管理,提高法院审判的权威性与规范性,通过技术手段将全省法院文书和结构化信息智能自动比对,对不一致的案件进行有效拦截,实行案件结构将信息自动校核,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加强已有信息化系统审判执行数据深度融合,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审判执行业务数据进行多维度统计,实现系统自动运行、分析、预警,保障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开展,全面提升信息化成果应用。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局局长 邓一峰
第二,深入挖掘数据,引用智能化波动分析引擎,助力科学决策,审管中心汇集全省审判、执行、公开等数据源,以大数据平台作为支撑、以图表为工具进行多业务维度深入分析。平台利用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和制式融合等前沿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数据分析引擎,挖掘要素和形成各项数据波动之间的关联,提供成因及合理化处理建议,且用于未来数据化趋势预测,提前预警未来可能产生的案件大幅上涨等因素,采用微服务架构应对未来新增需求。系统将对应模块为可扩展模块设计,为及时准确地把握全省法院审判工作整体运行态势提供决策参考,为司法资源调配优化和审查执行工作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坚持服务保障廉洁司法、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履行,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落实。审管中心在建设初期就明确制定了服务保障廉洁司法的重要主线,通过完善“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开展审判、执行流程再造,实现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留痕,各节点阳光化、公开化,为强化司法监督创造了条件。与建成的全省法院“三个规定”管理系统无缝对接,保障依法监督管理敏感案事件,同时消除领导干部不正当干预问题。“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具备以下特点:“两全两补三百”的监管模式,“两全”是所有案件全面筛查,所有符合自动标记监管案件全部标记;“两补”是无法进行自动标记案件手动补充标记,阶段发现及时补充标记;“三百”是百分百案件审核,百分百标记案件监管,百分百监管案件留痕。三级监督正逆向转换流程:“四类案件”标记的原则是符合一类进行一级监督,符合其中两类进行二级监督,符合三类以上进行三级监督,同时完善监督级别的转换条件,一二三级监督根据监督实际情况进行升级、降级监管。一体协同机制,明确正常监督与内外部领导干预案件相互协同机制,保障常态化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消除领导干预,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时监督,监督不缺位,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方案。
第四,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创新技术体系研究,构建创新型智能化实验室。山西法院将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强化应用系统自主研发和功能改进,努力促进符合山西实际智慧司法体系建设。围绕新时代司法工作需求,山西法院将深入挖掘理论引导、科学实践相融合,力争建设全国一流的审判监督管理理论研究暨实践创新智能化实验室。进一步聚焦智能化辅助办案工作,建立覆盖审判执行权流程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实现智能提醒、同步监管,确保监督管理全程线上运行,大力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为实现山西法院司法工作全面步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谢谢!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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