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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智慧法院篇 | 创新论文之“数智化背景下桐庐法院推进司法救助‘一件事’改革的创新实践”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六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今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6月25日结果揭晓发布。入选的各类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在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分别将部分创新案例、创新方案、创新产品、创新论文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法院篇 | 创新论文之“数智化背景下桐庐法院推进司法救助‘一件事’改革的创新实践”》

  

  数智化背景下桐庐法院

  推进司法救助“一件事”改革的创新实践

  朱晓燕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

  【摘 要】:桐庐法院充分利用“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的战略部署契机,依托全省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架构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模块,开展智慧法院创新实践。随着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的更新升级,由“1+N”新型救助模式过渡到“1+Nm”,积极释放更多让弱势群众真实可感的司法温度,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司法领域的浙江样板。

  【关键词】:司法救助;数智化;“一件事”;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改变”。科技的力量改变着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如何充分地挖掘数字化、智能化在司法领域的运用,尤其是重点难点的司法救助领域,通过创建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平台,桐庐法院给出了新的政法产品。

  一、桐庐法院推进司法救助“一件事”改革的时代契机

  党的二十大以来,桐庐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系统观念叠加法治思维统筹引领数智化背景下司法救助的深化改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保障民生”“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新时代司法温度。

  当前国内司法救助工作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实践中面临资金保障不到位、救助标准不统一、覆盖群体不明确等普遍问题。桐庐法院亦在司法救助实践过程中面临主动发现难、流程启动慢、帮扶效果弱等困境。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桐庐法院立足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契机,开发了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整合司法及社会各项救助资源,构建起“1+N”新型救助模式,实现救助资源政策与救助对象最大程度匹配,率先在全省探索司法救助“一件事”集成改革。

  桐庐法院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以数字化办案为起点,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信息归集、集采跨部门的关键信息,对核心数据进行智能化识别,针对性地整合数据渠道,塑造救助对象的特征图谱,再通过搭建智慧型的应用模块、融合救助服务,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一键通办”。该项目先后纳入浙江省委政法委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3、“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重点改革任务清单和浙江省委社建委“1+5+N”重大改革清单。

  二、桐庐法院推进司法救助“一件事”改革的创新举措

  桐庐法院以大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为支撑,以数字赋能、系统集成为手段,以综合协作、联动配合为保障,改变现有救助格局,实现各项救助方式密切协同的系统性重塑,架构了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模块。

  (一)纵向深挖、立足基层实际、精准锁定救助范围

  桐庐法院与县人大携手合作,对县域范围内近五年的救助情况进行深入剖析,总结予以救助的高发案件范围、归纳救助对象的特点,统计救助资金的有效使用情况,形成了相关调研报告。从求助对象的识别锁定中发现,案件高发于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三费案件、老弱病残等九个重点领域。从救助对象的特征分析,业务部门在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模块前置系统添加 “低保”“低边”“特困户”等关键词,办案平台及案件录入前置平台可以进行自行标注识别,在不同端口对业务部门的经办人员进行警示告知,协助司法救助提前进行调查介入,提高整体救助的效率和效果。

  桐庐法院通过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抓取该救助对象的关键数据,如是否登记为失业人员、是否与雇佣单位存在劳动仲裁争议等,形成智能分析报告,并结合救助案件数量、救助金额等区域整体救助情况,形成数字地图、案件监测图、救助时间线对比图等多张表单,为精准救助、科学救助提供数据支持。

  (二)横向联动、切实救助帮扶、塑造协同救助新模式

  桐庐法院在司法救助的实践过程中发现救助资金额度与救援解困额度之间存在较大缺口、符合救助发放标准与需要救援解困之间存在距离、救助对象需要长期帮扶等现实问题。为此,由桐庐法院牵头,组织民政、教育、慈善等16个部门,推动成立了深化司法救助“一件事”改革协调攻关小组,联合签署了救助协作机制。桐庐法院以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为基础,对触发的救助案件及救助对象进行立体扫描,拆解救助对象的真实需求,从单纯的司法救助转变为长期常态的立体式救援,从简单的金额发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关心关怀。它提供了教育、心理、就业等接近20项的各类社会救助资源作为司法救助的补充,切实解决当事人困境,以最大诚意、最大限度助力困难人员脱贫攻坚。

  (三)循环验证、深化迭代升级、打造司法救助新名片

  桐庐法院在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的深化建设过程中,运用“计划-执行-检查-反馈”的标准化循环工作机制,持续提高应用的智能迭代,不断升级处理水平。它以法院为视角,建立审判机关在司法救助的工作目标及重要的反馈机制,建立司法救助标准化体系。改革协调攻关小组下达标准指令,通过司法救助的标准化、流程化描述,对既定标准进行拆分、对执行动作进行固定,糅合各部门工作流程,将司法救助作为共管共享共同执行的公共职能,实现“一件事”应用的一键申请、一网通办。

  桐庐法院定期对“一件事”应用的工作进行回顾,结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进行重新梳理及改造:一是以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为主轴,细化各环节的责任人、增设节点,如协助救助对象办理缺失证明材料的协调人员和增设资金发放的时间节点等;二是提速增效、缩短救助资金的申办发放时间,在筛查、立案、审查救助三端设置关键节点,全过程跟踪救助案件,信息实时推送,形成案件管理闭环;三是线上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打造全过程平台,将救助申请、调查取证、审查决定、资金拨付、救助协同等事项全部集成至线上平台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为困难群众高效提供帮扶。

  三、桐庐法院推进司法救助“一件事”改革的示范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新时代的巨大变局要求人民法院准确地识变、深刻地认变和科学地求变。桐庐法院在数字化中推动变革、在智能化中探究改革,以高质量地智能化推动司法救助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公平正义起到重要的示范效应。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推动更多便民利民的举措,维护司法正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理论自觉和守正创新,实现司法救助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安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桐庐法院司法救助“一件事”改革,努力创造更便利的政法产品和法治模板,让弱势群众及时、高效的享受司法救助,获取司法温度。

  二是坚持预防社会风险,推动枫桥经验在司法救助中的应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枫桥经验”在实践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更是被赋予了“以人民为中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多元主体协同共治”“良法善治”等时代精神与发展需求。桐庐法院紧紧抓住和坚持枫桥经验的重大运用,始终坚持把预防化解社会风险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任务,紧盯各类风险隐患,努力化解矛盾风险,把枫桥经验解决基层矛盾的先进经验运用到司法救助的实践当中。

  三是坚持突破创新,运用数智化,持续深化地推动司法救助向深层次发展。始终立足突破创新,发挥浙江数字治理优势。桐庐法院结合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浪潮,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的前提下,抓住每次科技革命的蝶变,持续深化地推动司法救助更加智能化和规范化,使得该项工作向更深层次的领域发展。

  四、结语

  目前,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的深化改革仍在进行中。桐庐法院将在司法救助现有的基础上,继续上线衍生叠加功能(如信用挽救救助、民间社会救助等),同时升级联通省市县法院三级联动救助机制和数据驾驶舱分析预警功能等,不断推动司法救助“一件事”应用的更新升级,由“1+N”新型救助模式过渡到“1+Nm”,利用数智化手段高效精准地解决弱势群体关切的问题,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提供了更多的实践样本。

  参考文献:

  [1]卞媛媛.司法所参与探索“司法救助+”融合救助模式的路径思考[J].中国司法,2022(12):90-94.

  [2]庄后胜,郭凤云,邢敬烨.运用大数据破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难题[J].人民检察,2022(22):76.

  [3]熊文瑾,王玉珍.多元主体治理背景下基层治理法治化面临的问题与探索——以江西省井冈山市基层治理实践为例[J].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22,20(05):44-48.

  [4]徐超. H省L市国家司法救助法律问题实证研究[D].贵州民族大学,
2022.DOI:10.27807/d.cnki.cgzmz.2022.000046.

  [5]张雯. 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
2022.DOI:10.27272/d.cnki.gshdu.2022.003189.

  [6]宋艳婷.江西会昌:“三个转变”助推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J].方圆,2021(23):75.

  [7]茆荣华. 智慧法院建设实践与探索[M].人民法院出版社:, 202104.

  [8]金伯中. 新时代枫桥经验论要[M].浙江人民出版社:, 202211.

  责任编辑: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