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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智慧检务篇 | 创新论文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推农用地膜污染治理提效增质”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六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去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2023年6月25日结果揭晓发布。入选的各类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在2023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分别将部分创新案例、创新方案、创新产品、创新论文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论文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推农用地膜污染治理提效增质”》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助推农用地膜污染治理提效增质

  张秋实 唐丽娅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检察院

  一、构建农用地膜法律监督模型背景

  地膜覆盖技术是中国农产品安全供应的重要保障技术之一,对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循环利用水分具有良好效能,还能保持良好的土壤结构、抑制杂草和病虫、增温保墒。2020年以来,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希望通过“减量、回收、替代”来应对地膜残留污染问题。2020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 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2020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制订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要求狠抓重点领域推进落实地膜治理等方面的工作。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指出要加强地膜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同时,全国各地、各部门、各相关行业积极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相继出台了地域性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针对农用地膜回收监督中的难题,检察机关通过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农用地膜回收法律监督模型,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获取地膜使用主体、种植面积、回收数量等数据进行规则设置,快速筛查可能存在农用地膜未回收而造成土壤污染的线索,减少前期摸底排查的工作量,增大成案率,提升办案的质效,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上解决农用地膜对土壤污染环境的问题。

  二、农用地膜污染存在的问题

  农用地膜覆盖技术应用日趋增长,相伴而生的农田地膜残留带来土壤环境恶化、产品质量退化、农业生产投入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成果演变为“白色污染”,严重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农用地膜使用量日渐增大,残膜污染不容忽视

  当前,随着地膜栽培技术在农村地区广泛推广应用,农用地膜的使用量也大幅度提高,使用地膜的农作物也逐渐增多,其中使用主体为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使用量尤盛。以贵州省息烽县为例,使用农用地膜的作物有烤烟、南瓜、草莓、苗床等各类蔬菜、水果、经济作物等。2022年全县春夏季地膜覆盖面积11043亩,主要覆盖对象为育床600亩,蔬菜4600亩,烤烟6443亩,草莓及其它作物300亩,其次就是用于大棚生产,2022年大棚蔬菜种植2200亩,大棚草莓食用菌生产300亩,大棚生产突破2500亩,大棚用量220吨,春夏季地膜使用量220吨。加之秋冬季大棚草莓和食用菌生产,地膜覆盖面积将突破12000亩、使用量突破230吨。

  (二)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超薄地膜的现象时有发生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市场中仍然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超薄地膜的现象。随着地膜覆盖面积增大,部分农用地膜使用主体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薄地膜,导致地膜回收越来越难。同时部分农民仍然有着在作物收获后燃烧秸秆的习惯,而残余地膜在燃烧中将变成塑料颗粒留在土壤中,造成土壤结构破坏、含水量下降、土壤板结等问题,给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地膜回收方法单一,回收渠道不畅通

  目前,开展地膜回收受当地是否存在专业开展地膜回收公司的限制较大,大多市县并无地膜生产公司、废旧地膜加工处理回收公司,无专门从事地膜收购的公司,县域内地膜回收方式多为人工捡拾,不仅劳动强度大、耗时耗力,而且人工捡拾极易导致在捡拾过程中只捡大块地膜,忽视小块地膜,只捡地表地膜,忽视地下地膜,地膜回收存在一定的困难。同时,部分乡镇未建立地膜回收点,导致农用地膜回收后无处可去,部分清理出的残膜被弃于田边、地头,大风刮过后,残膜被吹至房前屋后、街路两旁、田间、树梢等,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造成“视觉污染”;而部分地膜捡拾后因无处可放便燃烧了事,造成一定的空气污染。

  三、以监督模型助推地膜污染检察监督提效增质

  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的通知》及省市院对数字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充分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设计探索。通过从农业农村、烟草等部门获取数据,梳理监督点,设计监督规则,在农用地膜污染类型中确定以烟草地膜污染作为切入点开展探索,实现模型初步建设,从而逐步拓展到多领域保护。以模型挖掘案件线索助力检察官发现监督问题,提高线索研判分析能力,提升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一)以点带面推进模型监督治理成效

  2022年以来,检察院依托农用地膜污染监督模型,发现农用地膜线索3条,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贵州省烟草公司贵阳市公司息烽分公司关于2022年烤烟生产投入调整的请示》中对原地膜实际补贴数量36吨,调整金额为17.94791万元,原地膜回收补贴数量调整为1200亩,补贴金额为50元/亩,调整金额为6万元。贵州省息烽县流长镇已在农膜种植连片区域建立临时农膜回收点5处,仅烤烟地膜已回收约10.93吨,回收面积共计2186.31亩。全县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地膜回收51.7吨,回收大棚膜192.5吨,棚膜再利用294.55吨,农膜回收率达到87.21%。

  (二)以“三查”融合助推多部门联合履职

  综合运用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的监督模式,通过运用农用地膜监督模型,将农业农村局与烟草公司提取的地膜使用主体、种植面积、回收数量等数据进行比对,筛查出未回收地膜的数据,及时分析、研判、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处理,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围绕地膜使用主体、种植面积、回收数量等全面开展排查。同时积极引导地膜使用主体做好回收利用,形成多部门联合开展地膜回收规范治理方向:一是加强动员。各乡镇、街道要动员辖区地膜使用主体回收地膜,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清洁田园,还土壤生态;二是加强宣传。积极主动宣传,利用现代通讯条件,将地膜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村组,让广大农户及地膜使用主体知法懂法守法;三是全面摸排。各乡镇、街道统计好辖区内地膜使用对象,采取清单式管理,确保地膜全面实现回收;四是有案必处。凡是地膜使用对象将地膜旋耕回田,经劝阻引导无效,造成土壤污染的,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做好相关案件处理,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三)以公开听证构建监督全链条闭环

  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通过召开专题听证会,探讨地膜污染整治及农用地膜回收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下田地收集证据,用心召开听证会,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方式,务实效开出解决方案,将检察监督的司法职能和行政监管的行政职能结合起来,推动行政机关创新工作方式,促使地膜使用经营主体自主参与农用地膜回收治理,通过打造示范点推动全县地膜回收工作,切实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溯源治理。

  四、结语

  数字赋能助推农用地膜污染治理目前仍处在不断探索的阶段,可供挖掘的资源蕴含巨大价值。将大数据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结合,开展对农用地膜污染综合防治进行跟踪监督,提升法律监督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农用薄膜回收清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为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