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16:07:5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安导读] 太白县‘’雪亮工程‘’后台建设及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单位:太白县公安局;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2日 09时00分00秒;预算金额:963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C2022-ZB-1677-001
项目名称:太白县‘’雪亮工程‘’后台建设及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太白县“雪亮工程”后台建设及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6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3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雪亮工程”后台建设及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雪亮工程”后台建设及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11日 至 2023年01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2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网上递交)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方式: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38768676@qq.com。项目经理审核无误且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baoji.gov.cn/)“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可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白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新建路6号
联系方式:13509179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8层
联系方式:0917-3676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楠、王莉、桑乐
电话:0917-367686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1月11日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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