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0 16:44: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安导读] 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采购单位: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00秒;预算金额:1993.82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SG23ZB009
项目名称: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938,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A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955,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机械立体停车设备
采购标的: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A标段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8,955,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终验。
合同包2(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B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83,200.00元
品目号:2-1
品目名称:机械立体停车设备
采购标的: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B标段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0,983,2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终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A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B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A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机械立体停车库设备制造的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具有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资格,提供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招标(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韶关市浈江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B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机械立体停车库设备制造的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具有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资格,提供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招标(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3.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28号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奋勇巷1-4号
联系方式:1382636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28号7楼
联系方式:0751-8606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751-8606998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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