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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万元,大冶市公安局互联网+智慧防控平台一期移动警务终端招标

时间:2024-08-20 15:22: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安导读]  大冶市公安局互联网+智慧防控平台一期移动警务终端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单位:大冶市公安局大冶市公安局;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5日00点00分;预算金额:497.6400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26bf5cdcdbf4911bd73548a8fdb9f0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大冶市公安局互联网+智慧防控平台一期移动警务终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976,400.00(元)

  6、最高限价:4,976,400.00(元)

  7、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与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提供的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必须含内置加密芯片空中发证并免费激活,能接入湖北省公安厅移动警务平台使用。(3)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大冶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10063/#/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使用CA的方式(1)供应商账号注册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依据指引填写,完成注册。注意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方可办理CA。(2)CA办理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办理地址:http://css.hbca.org.cn:8088/hbcaysl/web/businessQuery.jsp?projectId=75d2eff07cf94c28b644ad37f068b850或者打开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门户网站(https://hsszfcg.hbdzcg.com/)——首页——CA办理,点击【CA办理】按钮,进入相关页面办理。如您在证书业务申请中遇到问题,请尽快联系客服(服务热线:400-870-8080企业QQ:4008708080)办理方式2:线下办理潜在供应商如果线上未办理成功,可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下载和投标已有登录账号并已办理CA证书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可访问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网上投标,如未办理CA证书则无法网上投标。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质疑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大冶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14-8731721)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冶市公安局大冶市公安局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73号

  联系方式:18171639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市辖区湖滨大道150号副3

  联系方式:0714-625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佳、刘苏

  电话:0714-6257555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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