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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万元,浙江省常山县平安边界智慧安防项目招标

时间:2024-09-09 16:22: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安导读]  平安边界智慧安防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单位:常山县公安局;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30;预算金额:58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KC-GK202420

  项目名称:平安边界智慧安防项目

  预算金额(元):5,800,0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平安边界智慧安防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3.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30

  4.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常山县紫港街道紫港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附属楼二楼)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常山县人民政府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4.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或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4.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或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4.3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请投标人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4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所使用的CA必须和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为同一个。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4.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开标时间前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4.6.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S-lQ9FA7fuP62RywRqfelQ)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山县公安局

  地址:常山县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慧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7095771

  质疑联系人:余慧君

  质疑联系方式:18767095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常山县浙西世贸城15号楼333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爱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035102

  质疑联系人:王俊

  质疑联系方式:0570-50219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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