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0:02:39 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公众号
[法安导读] 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
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长宁区法院作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方面作出了众多有益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自2012年起,长宁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年均收案1.8万余件,年均调解成功1.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75.16%,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2022年以来截至11月底,受本轮上海疫情因素影响,长宁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收案数11357件,调解成功结案396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居全市法院前二。
一、拓展主体“广度”,搭建“网格化”多元解纷新格局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深化诉调对接。采用“人民调解员+指导法官”的融合方式,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制定《诉前调解案件流程管理实施办法》,细化三项规定:第一,拓展委托调解范围,将损害赔偿纠纷、物业纠纷及其他适合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纠纷也纳入调解范围;第二,确立人民调解员遴选标准,将退休法官为首选对象、热心社会工作的退休干部列为可选对象,并对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在参与审前辅助调解的同时,亦可吸纳为人民陪审员;第三,完善委托调解程序,加强调解时限管理,严控诉调对接工作流程节点,确保调解案件信息通畅,严格执行诉前调解、诉中委托等各流程节点要求,制定《诉前调解流程管理信息表》,在强调节点控制的同时,重视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与当事人保持联系和沟通。
二是推进多元调解,创新调解载体。集聚多元调解合力,逐步扩大诉调对接辐射力、辐射面,一方面,融入区域“大调解”格局,将诉调对接工作置于全区“1+2+3+X ”诉源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主翼作用,与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接,衔接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实现“系统、联动、有效”的综合目标;另一方面,在基层设立“联合调解点”,在全区各街镇共设立11个社区法官工作室下沉司法资源,并先后与长宁区司法局、工商局、旅游局、消保委、医调委等成立“消费争议联合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等联合调解点,此外,针对长宁区外籍人士多、调解力量丰富的特点,与长宁区司法局、虹桥街道联合成立上海首个“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提供先行调解、委派调解、域外法查明、涉外翻译、涉外公证查询渠道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助推具有长宁特色的涉外民商事纠纷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三是聚力行业调解,统筹调解资源。结合辖区内民商事案件基本情况,陆续引入长宁区医调委、公证处、工商联、区总工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上海市金融消费调解中心、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等专业机构参与到行业化、类型化纠纷解决中,共建了“涉诉医患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上海市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及全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等专业调解室,并依托上述合作,通过引入退休医生、资深律师、保险公司、金融业、银行业调解中心、上海国际仲裁院等专业第三方,对医患、保险、商事、航空、劳动争议等纠纷进行诉前及诉中“双通道”的调解,有效提升了专业纠纷的调解质效。
二、提升解纷“速度”,构建“快捷化”纠纷解决新机制
一是规范指引,落实司法确认制度。结合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健全司法确认案件流程管理,以制度化方式保障司法确认制度有序运转,通过制定《关于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操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司法确认的受理范围、期限、所需材料等内容,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更加快捷、高效的新路径;对于疑难、重大案件直接派法官进行现场确认,以最高的效率积极推进纠纷司法确认工作。积极探索司法确认案件高效处理新模式,通过确立“调解组织前期介入+法院后期确认”的机制,提高司法确认案件处理效率。
二是科技赋能,提升多元解纷效能。针对疫情对群众诉讼带来的不变,充分发挥在线调解的优势和效能,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网解纷,通过“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促进在线委派、委托调解工作的常规化运行,开展快速调解、电话调解、网络调解、电话接待等工作,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以最快的诉讼、最便捷的途径化解矛盾纠纷,用周到细致的司法服务给予群众关怀帮助。此外,针对疫情导致企业涉讼纠纷急剧增长的趋势,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复工复产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开展十大行动,具体开展线上诉讼行动,通过组建在线办案技术支持“零时响应群”,落实全流程网上办案技术配套与综合服务保障,并制发全流程网上办案云端应用手册,破除市场主体参与诉讼的渠道障碍,同时,开通涉疫案件调处“绿色通道”,及时调解了一批涉企业复工复产纠纷,做到了疫情期间调解“不止步”。
三是程序衔接,畅通繁简分流渠道。作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该院通过不断完善相关衔接制度,科学实现繁简分流:第一,“三步走”规范小额诉讼衔接。建立小额诉讼台帐系统,做好小额诉讼案件的数据统计与统筹管理;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小额诉讼案件的识别与筛选、须知发送等事宜。出台并完善小额诉讼文书模板;第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速裁衔接。坚持“分层递进”理念,着力完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通过制定《关于开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实施办法》,对调解不成的案件通过速裁机制进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第三,细化庭前准备促进调审衔接。通过要素汇总表、调解笔录等固定无争议事实,再由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选择适用,并形成《关于无争议事实记载、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操作意见》,实现调解与审判的多层级对接,有效促进调审衔接,简化诉讼程序,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三、挖掘专业“深度”,创建“专门化”诉调对接新模式
一是注重司法资源配置,组建专门解纷团队。为加强解纷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辖区内互联网企业聚集的现状,开展涉互联网纠纷的专门调解,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选派一名长期从事该领域案件审理的资深法官担任团队长,专门从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指导工作,以专业分工提高解纷工作效率,快捷、专业地处理涉互联网纠纷,并在快速定分止争的同时,帮助互联网行业提高自治能力,规范经营方式,从源头预防纠纷的产生;2022年7月,针对知识产权纠纷管辖调整和调解程序前置工作的推进要求,成立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团队,探索专业化、规范化、便捷化的知识产权类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以专门的团队设置和专业的构成保障了诉调对接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是注重类案司法研判,总结提炼解纷秘笈。专门组织一批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总结提炼类案调解精髓,通过召开案件讨论会、研讨会,切实厘清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同类型批量案件等脉络,把握案件调解主基调,并就多发的网络购物合同、预付卡等纠纷整理出专门的“秘笈”,发挥好解纷工作的指导作用。此外,通过建立内部联席衔接机制,确保在调解过程中遇到新类型案件、群体性案件、矛盾激化案件时能够及时进行通报,并启动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诉调对接过程中的衔接问题,确保案件各阶段的协调兼顾,着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注重调解队伍培育,开展专业培训指导。在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培育方面,与长宁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对调解员的选任、职责、管理与考核、工作保障与教育培训等各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同时,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不定期对调解队伍开展专题培训、诊所式培训以及个别指导,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致力于打造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依托在该院挂牌的“长宁区调解员培训中心”,为全区人民调解员提供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各司法所调解员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研讨案件、旁听庭审,切实提升基层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并针对诉调中心收案范围和人民调解员调解范围不断扩大的态势,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在指导培训机制中的运用。在信息化逐步推广的背景下,通过搭建微信平台加强法官对消费纠纷的实时指导,使案件预判、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数据分析等工作更为便捷高效。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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