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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特殊代理人风险预警系统

时间:2023-02-28 11:09:24   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局、审管信息处、法官管理处

[法安导读]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根据上级关于整治顽瘴痼疾的工作部署,江苏高院积极开展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专项整治。为高效...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根据上级关于整治顽瘴痼疾的工作部署,江苏高院积极开展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专项整治。为高效精准地识别、预警和制止此类违规行为,加强智能化排查整治,江苏高院根据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和参加诉讼活动的有关规定,在总结、借鉴南京、徐州等地法院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研发出“全省法院特殊代理人风险预警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在收案登记、新增或者变更诉讼代理人、开庭排期、撰写裁判文书时,系统根据诉讼代理人身份证号进行检查,若存在风险则自动进行拦截,并弹出风险预警提示。立案人员或者案件承办人等可根据风险预警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防范措施。

  创建“特殊代理人风险预警系统”,摸清底数很重要。江苏高院开展全省法院离任干警从业情况摸底调研,全面梳理排查2016年以来离任干警从业情况,将从事律师职业的有关人员纳入风险代理人档案动态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进行管理。此外,扩大数据库信息采集范围,将法院在岗在编、聘用人员一并纳入,统一建立动态名册。各地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维护,及时更新增补,并根据名册中每名干警在职离任等不同情形,设定禁止从业期限、禁止从业范围等。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将7000余名离任(含退休)人员名册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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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系统嵌入全省法院案件系统,以覆盖全省法院所有人员的数据库为基础,通过敏感人员管理、风险自动预警、数据统计等功能,在立案、审理等环节实现自动检测并实时提示、自动拦截违规代理案件。该系统上线后,坚持边建设边完善,注意征求全省各级法院干警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升级优化。比如,目前的法律制度未对法院聘用制人员离任后代理案件作出明确规定,系统对此类情形也发出提示,要求审判组织予以关注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部分法院还将干警近亲属名单纳入风险管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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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30日,全省三级法院统一上线“全省法院特殊代理人风险预警系统”。 截至2022年6月30日,被系统检测拦截的共计94人次,涉及46名法院离任人员。如:刘某作为南京某法院退休人员,禁业限制期已于2018年2月届满,此后,刘某从事诉讼代理工作。2021年12月初,刘某来该法院对一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申请立案时,特殊代理人风险预警系统将该案件自动拦截,并提示刘某为特殊代理人。刘某虽已满足禁业限制相关年限的规定,但根据法院离任人员诉讼回避的限制性规定,其终身不得在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刘某的行为违反规定,因此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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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强化对违规行为追责问责。针对发现的少数离任人员违规从业问题,除依规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对负有相应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的法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目前,江苏高院正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对系统拦截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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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与充当司法掮客相互交织,危害性大、隐蔽性强。在队伍教育整顿中,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被作为顽瘴痼疾的整治重点之一。江苏高院强化源头治理,认真梳理排查导致此类问题发生的薄弱环节和程序漏洞,在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上动脑筋、下力气。

   “全省法院特殊代理人风险预警系统”的上线运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智能化排查整治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信息化手段,全面汇聚相关数据资源,自动比对发现、预警提示干警发生违规行为的风险隐患,在规范干警离任从业行为行为和司法活动、健全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实现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经验做法受到全国教育整顿办、中央督导组、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教整办的充分肯定和刊发推广。

  江苏高院在固化这一有效做法基础上,就落实“两高一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联合相关单位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排查整治顽瘴痼疾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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