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0:18:38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建设背景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指出:人民法院要建设完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以互联网+行动计划益民服...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建设背景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指出:人民法院要建设完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以“互联网+”行动计划益民服务要求为驱动,通过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监督建议等信息化渠道,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提供“司法公开日常化、诉讼服务一体化、法治宣传多样化”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关于建设和推广互联网庭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规范和推广互联网庭审工作,支持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参与庭审,满足互联网在线参与庭审的司法需求,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2项目建设目标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庭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和推广互联网庭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秉承“突破庭审业务的空间限制”理念,依托云视频会议、虚拟法庭技术,为法官、书记员、当事人、协执单位等提供远程视频辅助支持,实现法官、当事人以及辩护律师等多方参与人在不同地点参与诉讼过程,实现网上调解、网上庭审、证据交换与质证、网上宣判等功能要求,同时详实地记录庭审全过程。
二、项目设计
2.1系统定义
法院的主要工作在审判,审判的核心工作在庭审,但由于距离等特殊情况限制,经常有诉讼参与人不方便到法院参加庭审的情况。互联网开庭将庭审由线下搬到线上,让身处不同地点的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实时的音视频图像参与庭审,实现线上提交证据材料、举证质证、笔录签名等庭审流程。减少了诉讼参与人的舟车劳顿,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2.2核心能力
产品采用微服务架构,支持大规模并发,安全可靠运行稳定;
当事人可以通过PC客户端、手机APP以及微信小程序多种应用形式接入开庭;
根据网络情况,自动调整庭审视频画面清晰度,优先保证庭审过程流畅;
语音识别功能,笔录自动生成,方便快速记录笔录;
全流程覆盖庭审业务,在线完成提交证据材料、举证质证、笔录签名等功能
可对接审判系统、内网庭审系统,实现材料、视频在线流转,形成业务闭环;
2.1系统架构概述
2.3拓扑结构图
2.4系统建设模式
主要特点:具备支持三路视屏画面处理,同时终端使用升降触摸,功能丰富,环境简洁。
通过平面布置图分为两大区域理解,【大屏区域】包含法庭大屏幕显示屏、高清视讯互联主机(500N)、机柜、时序电源、功放、中控设备、高清摄像头等设备。终端单元;【审判席区域】包含桌面智能终端、法官桌面终端、高拍仪、电子桌牌、陷入式麦克风、音响。
通过九大单元内容和功能:
(1)终端单元
配置:1台桌面智能终端、3台法官桌面终端
功能:桌面智能终端(升降),书记员通过终端实现笔录编辑与庭审交互。
法官桌面终端(升降),法官在桌面通过触控显示器交互操作,实现庭审活动的操作控制(开、休、闭庭;证据交换;音视频禁用;实时通讯交流等)。
(2)庭审单元
配置:1台高清视讯互联主机(500N)
功能:高清视讯互联主机,通过对法庭内摄像头采集到的高清视频信号、法官桌面陷入式麦克风的音频信号、当事人在互联网端输入音视频信号进行编解码处理,最终对视频信号进行上屏显示和音频信号进行扩声播放。
(3)视频单元
配置:1台高清庭审摄像头。
功能:高清庭审摄像头,互联网法庭内审判法官庭审活动的画面采集,实现将采集信号传输给高清视讯互联主机处理。
(4)音频单元
配置:4个陷入式麦克风
功能:陷入式麦克风,提供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实现声音采集和处理。
(5)显示单元
配置:3台65寸法庭大屏幕显示屏、4台电子桌牌
功能:三屏设计,左屏显示原告组画面,右屏显示被告组画面,中屏显示应用系统操作界面,包括笔录、证据展示等交互内容,触控交互,操作便捷。
电子桌牌,通过电子桌牌展现法庭内庭审人员角色、姓名和法院等信息。
(6)扩声单元
配置:1台功放、5台音响
功能:功放/音响,实现对互联网端当事人、代理人语音信号进行扩声放大,提供互联网法庭内审理人员清晰听取语音信息。
(7)证据输出单元
配置:1台高拍仪
功能:高拍仪,配备证据输出设备,方便当庭需要展示实物内容。
(8)中控单元
配置:1套中控系统
功能:通过中控系统对互联网法庭内进行集中控制,包括时序电源开关、终端集中关机、电子桌牌、录制主机等设备。
(9)法庭配套
配置:1个机柜、1台时序电源
功能:用于部署庭审设备、控制庭审设备电源等。
2.5系统主要功能
2.5.1庭前功能
1、开庭排期获取
1) 可以对接内网审判业务系统获取案件开庭数据,推送给互联网庭审进行排期;
2) 可以通过后台管理页面增加案件的开庭排期信息,推送给互联网庭审进行排期;
2、庭审通知
案件成功排期后,会给参与庭审的相关人员发送手机短信通知。
3、登录
1) 法官、书记员通过PC客户端登录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PC客户端、APP和小程序登录系统;
2) 登录方式有账号密码登录、庭审号登录;
2.5.2庭中功能
1、案件排期展示
案件参与人通过不同客户端登录系统后,显示相关的案件预定信息,分为两种状态:正在进行、未开始;点击可进入庭审。
2、庭前检测
选择案件进入庭审后,需要先对视频图像、声音、扬声器进行检测,以及系统指引学习。
图像检测
声音检测
功放检测
3、庭审纪律
1) 庭前检测结束后正式进入庭审前,显示庭审纪律;
2) 支持自定义修改庭审纪律。
4、视频庭审
1) 显示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名称、法官姓名、诉讼地位、诉讼参与人姓名;
2) 支持法官、诉讼参与人放大或缩小视频画面;
3) 支持多方远程参与视频庭审,最多支持20路视频画面;
4) 支持法官(管理员)对诉讼参与人进行音视频的管理,包括禁止和开启;
5) 支持法官与诉讼参与人进行文字通讯交流;
6) 支持庭审过程中语音识别功能;
7) 支持庭审过程中实人认证;
8) 支持庭中邀请人员参与人;
9) 法官端支持单屏、双屏、三屏显示效果;
10) 支持虚拟法槌和虚拟背景;
视频庭审
5、举证质证
1) 支持从内网审判系统获取证据材料;
2) 庭前当事人上传的证据,可以删除。开庭后不可删除;
3) 支持当事人庭前以及当庭上传证据材料,单次最多上传10个文件。格式包括:word、pdf、图片(jpg,png)、mp3、mp4;
4) 支持庭审过程中查看证据,对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5) 法官可对证据进行放大、缩小、旋转、撤销、批注;
6) 法官可以连接高拍仪,向诉讼参与人展示证据;
7) 法官和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PC端桌面共享功能,向其他展示证据信息;
8) 法官和当事人可使用PC端对图片证据进行批注,不同批注人显示不同的批注颜色;
9) 法官所做批注可以保存,并可进行编辑、删除;
10) 同一案件再次开庭时,可查看同一证据的历史批注;
11) 支持png、jpg、pdf格式文件OCR识别,可复制粘贴到笔录中;
12) 对接司法区块链后,庭中上传的证据可以上链
举证质证
6、庭审笔录
1) 法官和书记员可以编写笔录;
2) 笔录每10s自动刷新一次;
3) 语音识别功能可自动将识别结果记入到庭审笔录中;
4) 发起笔录签名,诉讼参与人可以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电子签名,每页笔录都可生成签名;
5) 法官端提供合议庭成员分别签名功能;
6) 对接司法区块链后,笔录可以上链。
7、庭审直播
庭审视频可以对接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
8、文字通讯
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进行沟通。
9、休庭
提供休庭功能,休庭时停止录音录像,休庭结束后可继续开庭。点击休庭后给出弹窗,选项为“庭中休息”和“择日再审”,点击“择日再审”后庭审结束,功能同闭庭按钮一致。
10、闭庭
点击闭庭,本次庭审结束,显示庭审公告信息。
2.5.3庭后功能
1、当庭证据回传
庭审结束后,可根据实际现场需求定制,将当庭提交的证据回传至内网系统,如审判系统、电子卷宗系统。
2、笔录回传
庭审结束后,可根据实际现场需求定制回传,如审判系统、电子卷宗系统。
3、视频回传
庭审结束后,可根据实际现场需求定制回传,如数字法庭、电子卷宗系统。
三、项目成果
3.1项目价值
1、节省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往来法院产生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2、节省法官接待诉讼参与人的接待时间成本。
3、延伸法院庭审服务的边界到当事人家中、律所内、企事业单位内、社区内。
3.2项目建设成效
现场效果图
自系统建设启用以来,全省已通过互联网开庭5500余次,参与人总数达1.6万余人次。通过人工智能学习对系统反复训练,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普通话语音识别准确率可达95%以上,当事人陈诉的内容95%以上可直接转为庭审笔录,书记员编写笔录的时间缩短50%,助力法院审判提质增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力争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3.3应用案例
正值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建成之初,院领导便通过互联网法庭远程视频开庭,以上率下,迈出互联网庭审的第一步。
零跑腿,实现隔空对话。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通过互联网法庭公开审理一起劳动纠纷案,当事人、代理人远程参加了庭审,通过一根网线,登陆系统,跨越数千公里的距离,出现在了互联网法庭的大屏幕上,实现了法官、原告、被告的隔空对话。
人脸识别,智能验证。登陆后通过人脸识别、声音验证等程序,在线验证当事人身份信息,有效的解决了互联网开庭无法验证当事人真实身份的情况,确保开庭人员身份真实。
实时举证,圈化重点。庭审中,通过桌面共享功能,合议庭组成人员对当事人已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展示,并对一些重点内容进行了圈划,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电脑屏幕即可看到法官展示的证据内容,并依次对几组证据提出了质证观点。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提出,随时可以上传并展示。
语音录入,笔录同步。法官和当事人的语音通话均能通过语音识别系统进行随说随录,显示在书记员的电脑上,减轻了书记员的记录压力,尽可能的保留当事人阐述意见的原意。当事人可以在自己的电脑上随时查看庭审笔录。
微信扫码,轻松签名。经过2个小时时的庭审,顺利的完成了本次互联网庭审,由法官发起签名,当事人、鉴定人、法官和书记员通过微信扫描系统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完成了签名,该签名实时同步到庭审笔录中,互联网庭审中,当事人不用到庭,就完成了笔录的确认及签名。
全程留痕,规范透明。整个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形成的音视频资料、庭审笔录及电子签名存储于系统,休庭后,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登陆系统回看音视频及庭审笔录,全程可控全程留痕,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内外网交互,实现信息回传。通过信息回传,将庭审笔录和音视频资料回传至内网业务系统,法官可以通过内网业务系统随时查看本次庭审的笔录及音视频信息,确保留证。
快捷便民,跳出时间空间的限制。这次互联网庭审,得到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大力赞扬,对庭审效果非常满意,有效的节省时间、减少成本,“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便民。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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