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16:46:24 来源:汪清县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摘要:智慧法院建设已经进入到向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泛在化转型升级阶段,充分挖掘信息化建设对法院业务的辅助支撑潜力,优化整合...
摘要:智慧法院建设已经进入到向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泛在化转型升级阶段,充分挖掘信息化建设对法院业务的辅助支撑潜力,优化整合应用系统、提升智能支持水平,在应用体验中实现“伴随式”智能辅助支撑,逐步实现法院信息系统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是当前智慧法院建设实践的重要一环。法院业务线长面广,业务流程多、规范性强、时效性紧是法院内部工作的基本特征,为了保障司法效率和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获得感,在当前高位运行的收案量下,法院干警不断挑战着工作的极限,案多人少的矛盾依旧突出。在法院各个部门,都广泛存在着大量的事务性工作,迫切需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智能办案辅助能力,为一线法官团队减负增效、释放人力。数字化劳动力(AI+RPA)为法院实现工作流程自动化、智能化、集约化升级,增强法院智能办案辅助能力提供了一条灵活、便捷、高效的解决思路。本文以汪清县人民法院数字化劳动力实践应用视角,详细介绍数字化劳动力应用特征,分析了数字化劳动力提升法院智能办案辅助能力的应用价值,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实践经验。
关键词:法院;数字化劳动力;“伴随式”智能辅助支撑
一、数字化劳动力应用背景
(一)紧跟吉林省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
根据2021年4月《吉林省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要求,在信息系统应用需求上,要针对智慧法院向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泛在化转型升级的要求,充分挖掘信息化建设对法院业务的辅助支撑潜力,优化整合应用系统、提升智能支持水平、实践移动泛在接入,在“一站式”应用体验中实现“伴随式”智能辅助支撑。同时,重点任务中强调要“构建全流程伴随式审判智能辅助应用”,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提高案件审理智能化、协同化水平,辅助办案人员高效处理事务性工作,为案件审理全流程提供伴随式智能辅助支持。
(二)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依旧突出,法官“减负增效”需求迫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长期高位运行,全国法院已经连续两年收案超过3000万件,法官年人均办案数量达到225件。虽得益于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丰富且全面的业务系统已经覆盖了法院的各庭室的各项工作环节,主要依靠纸笔办公的工作模式早已经成为过去式,现如今法官团队已经是通过操作各类系统来规范、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同时,由于法院业务线长面广特征显著,因事务性工作而产生的大量系统操作成为了新的工作压力点,释放法官双手,减轻操作负累,提升工作方式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刻不容缓。
(三)契合法院工作集约化改革的需要
长期以来,法院受到人员限制、操作之累的影响,难以把更多的工作进行集约化处理,从而实现业务流程的进一步优化。推动辅助事务的集约实施,针对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建立集约化服务平台也是吉林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重要课题。
二、数字化劳动力特点
(一)事务性工作的智能辅助能力强
运用数字化劳动力,可以将法院日常繁琐、固化、重复的事务性工作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执行,从而实现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操作失误率的任务目标。
(二)上线周期短、成果见效快
有别于传统的信息系统建设需要繁重的开发和漫长的周期,数字化劳动力的应用不需要侵入现有业务系统,也不改变现有业务流程,而是通过界模拟人工键鼠操作来流程的自动化和跨系统的数据搬迁联动,从而实现业务流的自动化、智能化执行。数字化劳动力的应用以法院内部具体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操作流”为颗粒度,实现一个具体工作内容(业务场景)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平均只需5-7个工作日,完全可以按照调研一个、开发一个、上线一个的模式,做到每周都有可见新成效。
(三)数字化劳动力安全、稳定、易用、可控
安全:数字化劳动力可在法院内网环境安全运行,部署无需侵入现有业务系统,不改变系统架构、不改变业务流程,运行过程不单独留存任何数据,所有运行结果均留存在法院自有终端设备上,可以有效避免数据泄露风险。
稳定:RPA机器人可以做到7*24精准、高效、稳定执行,运行频率和执行速度均可根据需求设置,不给业务系统增加负载压力。
易用:数字化劳动力的执行逻辑完全与日常人工操作一致,开发和部署后完全可以实现一键启动、智能执行,法官团队基本不需培训,一装即用。
可控:所有数字化劳动力均可接入管控平台,管控平台即数字化劳动力集中管控的“中枢”系统,为数字化劳动力提供管理和监控的操作中心。管理员可直接在管理界面上实现可视化数据统计、任务一键发布、机器人状态监控、任务自动触发、密钥管理、实时运行状态查看、运行过程录频回放等相关操作。如果遇到错误,管理后台还会及时预警并采取强制终止措施。完善的可控性能够安全、高效管理数字化劳动力,避免任何因意外情况导致的错误执行。
三、应用成果
(一)办案智能辅助能力建设促进业务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升级
自2021年12月16日汪清法院审管办第一个“司法公开三合一”工作流程的数字化劳动力上线,截止到2022年1月20日,汪清法院审管办、执行局一共在三大类业务场景(文书公开类、文书制作类、财产调查类、)的八项工作内容(包括电子送达、文书公开、笔录公开、执行裁定制作、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财产报查、财产信息下载整理等)开展了数字化劳动力应用。目前已上线的RPA数字化劳动力分布在汪清法院的五间办公室(审管办、服务器机房、执行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机房),日常协助多名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高效、有序、稳定地处理各项事务性工作。数字化劳动力的上线为原有的工作流程进行了高效的自动化、智能化赋能,智能办案辅助成效明显,一线人员无不感叹“一下子工作轻松了不少!”
(二)有效推进事务性工作集约处理
汪清法院充分运用数字化劳动力特性,改变以往通过人力进行数量分工然后进行全流程处理的集约工作模式,调整为将流程环节进行单独拆分,以各流程节点为数字化劳动力应用单位,法官只需准备好当日工作清单,然后数字化劳动力读取清单所涉及的案件相关信息,再按照流程顺序,进行批量财产查控、批量文书制作、批量文书打印、批量信息下载等工作,以更高效智能的方式促进法院的集约化处理能力提升。
(三)工作过程数据可采集、可管理
以往的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只针对结果数据,工作执行的过程数据是不够充分的。数字化劳动力的所有执行情况均可在管控平台中予以记录,对于每日的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内容都可以可视化呈现,让法院可以更直观了解不同时间段的工作压力,找到各类型事务性工作的工作高峰,从而为法院进行人员调配、流程优化提供决策支持。
四、应用前景
数字化劳动力(RPA)是针对键鼠操作的革命性优化技术,是目前解决操作负累、提升智能办案辅助能力一条灵活、便捷、高效的实现路径。法院引入数字化劳动力,能大大提升法官团队工作模式的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在不改变现有系统、不改变现有业务流程的前提下,高效实现法官办案过程的“伴随式”智能辅助支撑。
运用数字化劳动力提升办辅助能力是对“人才智能主导、人工智能辅助”新型作业模式的有力探索,汪清法院将继续探索数字化劳动力的应用边界,继续在全院更广泛的业务流程中去探索数字化劳动力的应用空间,在智慧法院的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泛在化转型升级不断实践、创新。
汪清县人民法院RPA应用信息被党报头条网刊载转发
汪清县人民法院RPA体验区介绍
汪清县人民法院RPA操作区图片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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