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8 09:52:09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进入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进入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长期存在当事人举证难、维权成本高、办案周期长、赔偿标准低、重复侵权频发等堵点难点,成为企业创业创新瓶颈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对此,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赋能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设“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应用。应用于2022年6月试运行,同年9月正式上线,2023年3月全省推广。
一、核心技术与主要功能
应用立足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大数据局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和浙政钉,多跨归集法院、市场监管、检察、公安、文广旅、版权、税务等16家部门知识产权数据,将执法办案中原需逐一调取的信息纳入交互范围,按照横向流转执法司法数据、纵向贯通当事人维权全流程的思路,建设一键确认、一网预警、一网查询、一案关联、一体监管、一体惩戒等六大协同功能,构建知识产权智能协同保护大格局。
(图1:行政机关“浙政钉”使用端) (图2:法官“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使用端)
一是“一键确认”畅通诉前纠纷化解渠道。应用对接浙江解纷码,在线调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纠纷,在线申请、在线办理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在线反馈、在线归集司法确认结果,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转型升级。
(图3:“司法确认”子场景)
二是“一网预警”构建立体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依托大数据智能分析的深度应用,自动捕捉全省各地批量知识产权案件情况并向法院、行政机关发出双向预警,实现“一地侵权、全省预警”,有效推动相关单位提前介入化解纠纷,为诉源治理提供新路径。
(图4:“侵权预警”子场景)
三是“一网查询”减轻权利主体举证负担。法官可在内网办案平台直接发起在线协查,向协作单位获取涉案主体行政处罚、纳税等信息,固定侵权产品数量、获利数额等事实,有效解决诉中事实查明难题,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其中,结构化数据通过IRS系统共享,非结构化数据通过浙政钉“法护知产”端口传输。
(图5:“在线协查”子场景)
四是“一案关联”助力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应用支持执法、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过程中,关联获取相关当事人涉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的文书,自动推送类案裁判,为统一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提供依据。
(图6:“关联推送”子场景)
五是“一体监管”重塑生效裁判执行机制。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停止侵害判项执行难问题,与行政机关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法院在线发起协作后,由行政机关将义务人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纳入日常监管,通过“司法执行+行政监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继续侵权、重复侵权频发问题。
(图7:“协同监管”子场景)
六是“一体惩戒”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发现严重违法行为人的,依托应用向市场监管部门推送,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名单嵌入办案系统,自动提醒执法办案人员,创新形成“司法建议+行政列严”工作机制。
(图8:“失信惩戒”子场景)
二、运用成效和复制推广情况
“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应用自运行以来,知识产权诉源治理难、权利人举证难、重复侵权遏制难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获评浙江数字法治“好应用”、湖州市改革突破奖等荣誉。2023年4月,浙江省委书记在湖调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专门听取应用汇报并予以高度肯定。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实战实效有成果。截至2023年4月底,各协同部门累计通过应用发起在线协作1万余次。其中,应用自动发起知识产权批量侵权预警2371次,并交由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和调解,提前化解纠纷496件,诉源治理成效初显。631件知识产权案件的侵权证据得到固定和补充,极大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183件案件按照侵权获利确定赔偿额,平均较法定赔偿提高30%,群众司法获得感明显提升。法院发起停止侵权常态监管763件,行政机关督促停止侵权82人次,依法联合惩戒侵权黑名单35人次,有效缓解重复侵权问题。同时,随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加大,市域营商环境优化,创新创业积极性跃升。2023年以来,湖州市发明专利同比增长14.8%,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7.9件,位居全省第二。
二是突出制度重塑,改革创新有突破。坚持边建设边运用边总结,创新形成“司法执行+行政监管”“一地侵权+全省预警”“司法建议+行政列严”工作机制,围绕知识产权重复侵权、诉源治理、失信惩戒三大难题构建长效机制,均属全国首创。形成《全力构建数字化引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等理论成果,重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的理论基础,被《人民法院报》报道。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市级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协作机制实施意见》,明确16家协作单位、32项协作事项,实现在线协作权责明晰、定期办结、闭环管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深度、广度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突出融合贯通,复制推广有成效。应用上线以来,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湖州市委常委等领导批示肯定。2023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湖召开“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应用现场推进会,并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建立“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机制的意见》,标志着“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应用由区域试点走向全省推广。4月,“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应用2.0启用仪式在湖州德清召开,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充分肯定该应用作为数字法治改革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所取得的成效。目前,该应用已在浙江全省各级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中推广使用,全面实现全省贯通。
(图9:“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应用现场推进会) (图10:“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应用2.0启用仪式)
下一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应用的迭代升级,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协同场景;二是打通底层数据,提升智能水平;三是加强理论研究,扩大制度成果;四是用好数据分析,服务治理决策,真正把“法护知产”在线协同保护应用打造成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顽瘴痼疾的好应用。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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