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8 14:55:14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智慧执行‘查、证、管’一体化平台,积极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结案后,法院机关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智慧执行‘查、证、管’一体化平台”,积极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结案后,法院机关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一切执行措施,依当事人申请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探索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当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时,以执行涉案财产管理为主线,将执行案件财产信息纳入数据库统一管理,实现涉案财产查控建档、财产涉案图谱、涉案财产监测提醒、财产处置核销等功能。在系统推进中,创新建立两级法院执行联动控制指挥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财产查控、扣押,查控成功后将执行涉案财产查控措施明细记录在册,财产处置后统一核销。执行案件涉案财产智能化管理一体化处置,持续优化法院执行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案要素的数据通道,助力案件执行更加快捷、高效,把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一、在涉案财产查控环节,创新建立两级法院机动车联动控制机制,跑出“高效执行”加速度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度应用政务大数据,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公积金通过网络查控方式进行查封、冻结、扣划,对被执行人的动产,创新利用大数据信息共享,通过“机动车联动控制模块”,建立全市两级法院执行联动控制指挥机制,以机动车联动控制模块为工具、以制度为导向推动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发展。
“机动车联动控制模块”利用停车大数据实时信息,自动将车辆停车位置信息发送给执行案件承办人、执行案件法院指挥中心,和停车位置区县法院指挥中心。中院指挥中心通过系统下发“联控指令”,执行干警出警扣押。如果出警法院为协助执行法院,扣押成功后与申请联控法院现场交接。
依托机动车联动控制模块创新执行办案模式,全市执行干警一盘棋,中院联控指令发出后,兄弟法院协助出警扣押,创新解决机动车实际控制难题,更是在执行考核指标中将联控工作量纳入考核,以制度促工作。目前已实现济南市13个区县1617个停车场和40余万个停车位、充电桩的停车及出场信息共享,做到快速定位、实时反馈、高效控制。平台上线以来,通过成功扣押机动车,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联动控制模块”,以其实时反馈、精准预警、智能高效等优势,成为提高执行效率的助推器。
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公积金、车辆查封、冻结、扣押成功后,数据自动推送执行案件涉案财产查控措施记录。
二、在查人找物环节,积极融入数字社会治理精准查人,有效破解查找被执行人难题
诉讼文书“送达难”、被执行人“失联”等难题,长期制约法院办案效率和办案满意度提升。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市数字社会专班和市公安局的信息共享,开发“数字社会查询系统”,打通与“济南市数字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数据接口,共享被执行人居住信息和联系方式。
法官可在系统中选择被执行人信息,发起数字社会查询申请。系统智能分析当事人在济南市数字社会综合治理平台中的各类数据,筛选反馈联系方式及居住信息。
数字社会查询系统上线一个月,共提交被执行人查询160条,反馈成功97条,找到了6名长期“失联”被执行人。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共查询反馈被执行人活动轨迹100余条,成功控制6名被执行人,其中2人当场履行全部义务,3个案件执行完毕。
三、启用“信用修复证明”电子证照,探索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22号)要求,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启用“信用修复证明”电子证照,支持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被执行人在支付完毕相应款项,执行案件结案后,法院机关解除对被执行人的一切执行措施的同时,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避免联合惩戒单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被执行人在信用修复后仍受到相关限制。
“信用修复证明”电子证照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明系统,按照《山东省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工作规范(试行)》(办公厅便函〔2022〕280号)的电子证照制发要求入驻省级电子证照库。当事人选择法院机关名称、案号信息,承诺申请信息属实,经过实名核验确认为本人操作后,平台申请承办法院电子信用修复证明文件,经法官核实后系统自动生成法院电子证明文件到省电子证照库,完成信用修复。后续当事人在“爱山东”政务平台上申领电子证明文件,根据“实人授权使用”的应用模式规范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等办事场景中亮码出具法院电子证明文件。
四、在涉案财产管理环节,通过建设执行案件涉案财产管理子系统,摸清执行案件涉案财产底数,全程跟踪协同处置,提升执行效率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执行案件涉案财产管理系统,将执行案件财产信息纳入数据库统一管理,实现涉案财产建档、涉案财产图谱、涉案财产监测提醒、财产处置核销功能。
执行涉案财产通过查控措施采集入库建档,系统采集范围为“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查控措施、“点对点查控系统”的查控措施以及法官通过其他渠道查控成功的其他财、物。系统通过自动同步导入和手动录入两种查控措施采集功能,将涉案财产查控措施采集入库。
财产涉案图谱实现关联案件财产查控措施一键关联功能,以财产为中心展示该财产的所有查封、冻结案件。
监测提醒功能提供临期查控措施分阶段对承办团队法官提醒,查控到期前提醒法官及时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
被执行人财产依法处置后,法官通过系统记录处置方式、处置时间统一核销关联案件查控措施。
系统具有统计汇总功能,可对涉案财产查封、冻结、扣划、处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摸清涉案财产底数,提升执行效率。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建设智慧执行“查、证、管”一体化平台,加强数据共享融合,打造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执行工作中的难题,更加快捷、高效地把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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