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7 15:46:18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无锡法院研发的智慧执行系统为视角,通过对执行领域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智慧执行系统建设内容分析,论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执行工作的重要价值。
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与执行工作实务融合,打造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执行系统,提升工作效率,这是全国法院执行领域共同追求的目标。本文以无锡法院研发的智慧执行系统为视角,通过对执行领域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智慧执行系统建设内容、建设成果以及应用成效等方面的分析,论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执行工作的重要价值,以期获得更好的应用、更深的融合和更大的超越。
一、引言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明确将“智慧法院”的建设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为顺应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提出了“一性两化”的长期战略, 以期加快构建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到法院执行领域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一定是一场非凡的革命。
二、问题导向:执行领域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问题
执行领域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执行信息化应用的统筹规划(标准)不足。基于不同业务需求及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信息化应用难以形成统一标准,各样的产品应运而生,从而出现了重复、冗余的操作。
2.执行信息化应用的客观条件(数据)不足。每个执行案件的基本信息、财产信息、案款信息等都是随着案件的执行进程而产生的,需要执行人员逐项录入,工作量巨大;案多人少也使执行系统数据不齐全,进而导致流程停滞及数据失真。
3.执行信息化应用的主体条件(人才)不足。执行信息化的发展,不仅取决于法律数据与具体算法,还要求有既懂技术又知晓法律的复合型人才予以支撑。
4.执行信息化应用的主观因素(意愿)不足。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与执行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薄弱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凸显。以无锡法院为例,执行人员的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个别法官仍习惯于一审一书、登门临柜式的传统执行模式, 对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综上,信息化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应用必须从基础技术着手,将执行人员从繁琐的手动操作中解脱出来。
三、探索思路:执行领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针对上述相关问题,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过程中需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统一门户设计。针对碎片化、分散式的身份验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目前法院内部的需求,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统一、高安全性和高可靠性的统一身份认证解决方案,实现安全的单点登录,简化用户访问各个系统的过程。
2.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通过大数据技术与执行工作理念的共享整合、共享共有及分析处理,利用Python、 R语言分析、 Node.js 等信息化手段整合、分析相关数据,深入挖掘、揭示数据背后隐藏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从而精准把握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总体状况,更好地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新关切和新要求。
3.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运用“阿里飞狐”人工智能技术, 自动学习人工操作过程,实现执行事务性工作全流程自动化。借助云平台、分布式数据计算引擎技术,提供全链路一站式服务,构建面向业务应用的数据智能平台。
四、全面实践: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成果及成效
以无锡法院为例,针对执行实务中的业务需求,结合无锡地区执行工作实际特点,以法院设计为主导,采用“大中台、小前台”的架构设计思想,以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身份核验、NLP自然语言处理、人员知识图谱分析、态势感知预警研判、人工智能语音识别、GIS轨迹分析等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建构起一个多维度、多功能的“智慧执行系统”。主要特色功能有:
(一)一键登录功能
智慧执行系统实现一键登录,全域使用;为每个法官或局领导、院领导等不同角色开通个人定制的系统功能,使用者界面常用功能可以加入收藏功能。
(二)智能办公功能
智能办公系统可代替人工进行一切基于IT环境下有逻辑的操作,即让系统通过自我学习,进行人工模拟,实现多个系统之间的精准切换,真正实现执行事务性工作的全流程自动化。解决重复工作,将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
(三)大数据分析功能
1.被执行人信息展示。将被执行人通过数据分析后的基础信息、统计信息通过可视化形式直接展现。
2.资产分析。将执行办案管理系统中通过总对总和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到的资产进行价值分析。如房产分析功能根据同地段相近户型、面积的二手房交易记录,预估房产价值;同时执行法官另行调查了解到的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可以及时上传至系统中,最终形成资产情况的综合分析。
3.综合研判报告。通过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资产、所欠债务情况、财产权利限制或处置情况、社会信用情况等,供执行法官研判。
智慧执行系统首次将大数据应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技术运用到执行工作中,有效解决了执行人员面临的各种问题,实现了司法执行从人对人管理模式向系统智能管理模式的转变。
根据智慧执行系统后台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4月10日中午12点,无锡市8家法院累计启动程序738756次,执行任务数1026732个,累计节约人工时间49538小时,真正使执行人员从琐碎性、巨量性、基础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实现司法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2018年11月,智慧执行系统的应用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十五大司法改革案例” 。
五、完善发展: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在执行领域的应用展望
无锡法院智慧执行系统的成功应用,证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在司法执行领域必定会大有作为,但目前融合程度、发展速度还远远不够,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优化。
1.为执行工作实现全面无纸化提供完美的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明确指出:执行信息化建设必须朝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无纸化办公及电子卷宗自动生成;二是移动办公。 要实现执行无纸化办公的最重要的环节在于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生产库)数据的真实性。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全自动信息录入。
2.为执行指挥中心“854”实体化运行模式迭代升级提供新的路径和思路。执行指挥中心“854”实体化运行工作模式是江苏法院的创新举措,即由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8类事务性工作, 全面提供5类技术服务, 切实承担4项管理职责。 实现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发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职能,避免一人以及团队办案到底。
3.为执行工作创设更多的智能化功能。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挖掘和使用,能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的业务需求转化为运用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业务功能,真正实现执行工作移动化、智能化、便捷化应用。
六、智慧执行系统的应用成效
根据智慧执行系统后台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7月13日中午12点,无锡八家法院累计启动程序96328次,执行任务数1053362个,累计节约人工时间72952小时,实现了司法资源效益最大化。
智能办公系统将执行立案时间从原平均20分钟缩短到2分钟,执行查控从平均8分钟提效到1分钟,司法上拍录入时间从平均180分钟降到3分钟以内,且在5分钟内可生成所有文书。智能管理系统的使用,让无锡两级法院房产和车辆的拍卖成交率上升近25%。
被广泛使用的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大数据分析系统还被推广使用到诉讼案件立案前、执行案件立案前的风险告知。无锡两级法院已对354118名被执行人的信息进行分析,对相关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568227次,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人数增加253%,移送和判处“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同比上升126%,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率提高37%。
七、结论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将人类层面的认知模式和计算机固有的速度和精确度结合起来,得到的是公平目标下巨大的效率提升。我们创造这些工具,是为了让自己更有智慧。我们制造工具,而工具让我们走得更远。 智慧执行系统,为“智慧执行”建设,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可行方案。智能化执行办案模式实现了多维度的超越,全程留痕可追溯的信息流为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提供重要技术保障,全流程执行公开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丰富的线上服务,让执行工作变得更智能、高效,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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