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4 14:07:43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法安导读] 一、系统简介 为加强法检业务的紧密结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继续打破信息孤岛,针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民事执...
一、系统简介
为加强法检业务的紧密结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继续打破信息孤岛,针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民事抗诉、民事案件调卷查阅等业务,梳理跨部门业务协同流程,实现业务线上协同办理,促进民商事检察监督规范合理与协同高效,打造业务全面、资源共享、科学研判并服务实战的综合性平台。
二、主要做法
1、以数字化打通部门数据壁垒。破除以往单打独斗、信息孤岛的旧格局,重新梳理法院、检察院在民商事监督协同办案中的业务流程,统一融入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并打通平台与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检察院统一业务系统的对接通道,实现民商事案件协同办理信息实时互通,发挥数字融合共享的乘数效应。
2、以数字化推进电子卷宗共享。检察院承办人在查阅案件过程中如果需要进一步阅卷,在线向法院提起调卷申请,法院审查通过后,系统将对应电子卷宗发送给相应检察官,完成在线调卷和查阅。在降低“车载人送”导致案卷损坏、丢失的风险的同时,系统支持对流转卷宗材料进行缺失检验,确保卷宗材料规范、完善和高质量,实现材料资源应享尽享、适用实用。
3、以数字化促进案件高效办理。改变以往线下申请、审批、移送卷宗材料的传统模式,实现网上一键申请、审案、送达及其他协同业务,案件信息实时传送,大大减少线下流转的时间损耗,为案件办理节约宝贵的时间,进一步缩短了办案周期,让干警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实体办案过程。
4、以数字化提升用户操作体验。坚持以不额外增加政法干警工作量为基本原则,通过搭桥铺路,不“体外循环”,不替代法院、检察院的原办案系统。采用组件化、模块化、标准化的设计理念,快速、灵活配置民商事案件协同流程、处理规则、数据标准等,最大程度地推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
三、创新点
1、梳理完成9项业务协同流程。结合山东实际业务,对民事判决监督、民事裁定监督、民事调解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抗诉、民事调卷业务和民事案件查阅业务等进行需求调研和业务梳理,为民商事监督协同办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编制完成52项数据交换标准、9项数据标准。基于民商事监督协同办案实践经验,定义和规范了民商事监督协同办案过程中的数据交换标准、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数据对接方式、数据包结构、数据包命名规则、发送、接收数据流程等内容,实现民商事监督业务协同数据交换和互通共享,指导民商事案件协同信息化建设。
3、民商事案件查询业务。同步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结果信息至中心平台,统计民商事结案文书,并提供多维度过滤条件查询,从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承办人、二审裁判/调解文书号等维度,实现精准定位所需信息,为通过智能识别及大数据分析技术自动关联,分析问题案件的规律和特征,在海量的民商事案件中主动挖掘和发现问题案件线索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可解决的问题
1、解决案件信息交换渠道不畅通的问题,构建法检信息共享机制。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化变革为契机,不断完善基础性关键性体制、机制、制度,建立民商事协同新机制,解决了单一的借卷方式难以将点对点的监督扩展到面上监督的问题,突破了制约民事检察发展的短板、弱项和瓶颈。
2、解决原有被动监督的工作模式,化被动为主动。通过民商事调卷业务,从技术上,实现线上调卷功能,检察官仅需线上向法院申请做进一步核查,解决了申诉人、当事人线下材料提交不全、申诉案由片面等问题。
3、解决监督线索发现难的问题,促进民商事检察监督升级转型。传统方式主要依靠举报、控告、申诉或在检察办案环节中发现后移送,通过民商事案件查询业务,从技术上,实时获取法院的结案文书,形成海量文书库,解决线索来源少、监督工作相对被动问题。
五、运行成效
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基于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民商事监督协同办案实践,打破民事检察与法院审判之间的相关制度性壁垒,规范民商事协同办案程序和卷宗文书,提升文书复用率和洞察率,倒逼司法办案更加规范、案件质量更加过硬,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有效推动执法司法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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