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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e”智法律监督线索研判平台司法救助应用板块模型

时间:2024-01-19 11:03:29   来源: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法安导读]    一、建设背景  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

  一、建设背景

  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实践中,司法救助对象来源渠道狭窄,多由检察官办案中发现或案件当事人、近亲属主动申请,在救助对象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初步判断上客观性有所不足,需要后续通过人力调查核实。

  对此,如东县检察院在原有如“e”智法律监督线索研判平台上增加司法救助应用板块,旨在整合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检格通”及相关部门数据库等涉困境妇女儿童信息,通过数据比对、智能分析,发掘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线索,系统将其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主动向检察官推荐,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提高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效率。

  二、核心技术及适用情形

  自2019年起,如东县检察院即着手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自主研发如“e”智法律监督线索研判平台。2022年,又成功增设司法救助应用板块,不断探索“检察+网格+大数据”的融合之道,以检察信息化建设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搭建检察特色应用板块实现案源科学分类

  依托如“e”智法律监督线索研判平台整体规划,开辟司法救助检察特色板块。该板块通过端口连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网融治”平台,与南通市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职能应用平台、如东县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如东县政法综治平台、如东县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等动态数据仓完成数据对接,形成大数据基底,成功实现实时、动态、精准获取数据。

  该板块案源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刑事、民事案件基本信息,来源于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二是困境妇女儿童等人员信息,来源于如“e”智法律监督线索研判平台中其他四个板块中的共享数据库;三是贫困妇女儿童信息,来源于被乡村振兴部门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的原建档立卡户等低收入当事人信息数据、民政部门民政救助对象信息数据和县妇联救助帮扶困境妇女儿童信息数据;四是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信息,来源于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和县委政法委提供的其他司法机关办理的救助案件台账人工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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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e”智法律监督线索研判平台主页面)

  (二)使用关键字检索算法实现智能抓取数据

  司法救助板块包括信息管理、分析研判和救助回访等三项功能分区,其应用系统由三部分组成,即多源数据采集层、数据处理分析层和管理应用层。该板块中内嵌低保人员信息、低保边缘户信息、困境儿童信息、特困供养人员信息、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妇联残联信息、退役军人信息、已救助人员信息等8个信息管理库,尽可能实现司法救助对象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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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救助板块页面)

  多源数据采集层依托自动抓取相关联平台信息或网格员人工上传线索形成数据底仓。针对刑事、民事案件和其他线索,提前预设“民事侵权”“人身伤害”“困难”“劳动力”等筛选条件口令,将板块抓取的原始数据进行预处理,缩小范围后再录入主题数据库,提高数据抓取的精确度。数据分析层通过关键词算法,明确分析目标位为涉检司法救助对象线索,依托MYSQL数据库将重复值删除后,对存储层内的原始库进行关联、碰撞、分析、比对,形成“二次数据”后,自动分类到低保人员信息库等8个主题数据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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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自动分析实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筛查智能化

  该模型通过提前构建好应用场景和数据分析方法,把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筛选处理过的案件基本信息与如“e”智法律监督线索研判平台中原始数据仓中的困境人员信息进行比对碰撞,层层筛选。初步筛选后,系统会自动与该县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信息进行碰撞比对,排除司法机关已救助过的人员信息。最终获取到的符合基本条件的线索信息会分流到相应科层处理。如在“分析研判”功能区内的信息检索部分搜索“交通事故”“被害人”等关键词,系统将自动抓取含有上述词条的原始信息,并自动关联相应主题库内其他同类型数据信息,提高发现有价值司法救助线索的概率。检察官仅需依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对案件基本情况和救助线索当事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即可,极大降低了司法救助线索摸排到核实之间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三、实践成效

  自司法救助板块于2022年成功上线如“e”智法律监督线索研判平台后,如东县检察院依托该板块初步筛选出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线索100余条,其中经调查核实,63条线索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相关规定,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办理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5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6.4万元。通过数据反向分析,发现已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5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农村残疾妇女2名。

  为加大如“e”智法律监督线索研判平台司法救助板块作用,如东县检察院先后与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妇联等单位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的原建档立卡户等低收入当事人信息数据、民政救助对象信息数据、困境妇女儿童等信息数据汇集到该平台,形成困境妇女儿童数据库,挖掘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切实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提供全方位保障。通过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及时向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反映,帮助进一步落实防止返贫帮扶和低保政策,解决被救助对象家庭生活困难长远问题。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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