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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调度平台

时间:2024-09-20 09:58:09   来源: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法安导读]    一、案例简介  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当前主要依托于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群众举报,检察机关缺乏主动性、系统性发现线索...

  一、案例简介

  “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当前主要依托于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群众举报,检察机关缺乏主动性、系统性发现线索的手段和措施,且传统办案模式很难对水环境保护领域公益损害的情况进行跟踪、核实,容易出现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反弹回潮等“慢、拖、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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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襄阳市检察院与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紧密合作,成立由检察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自主研发模型尝试打破监督困境。依托数字检察搭建起的‘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平台’,为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提供趋势分析、数据比对、线索生成和能动履职等功能,摸索出来一条可复用、可推广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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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案例举措

  现状: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用水短缺,水环境污染、侵占岸线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水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检察机关如何在新形势下促进流域综合治理上担当履职、创新监督模式,推动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基础薄弱、水生态环境治理监管力度不足等困境,特别是补齐水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线索发现难、监督履职边界不清、办理进度不快、跨地域指挥不便、监督整改效果不佳等短板,是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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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功能:通过卫星遥感技术,登入监督平台,调取近期遥感图像数据,将其置入相关数据模型,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智能分析,经过运算发现在河道附近存在异常色斑,精准识别可能存在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黑臭水体等异常情形,进一步筛查出违法建设妨碍河道行洪建筑物(构筑物)、非法排污等违法线索,并对发生在流域的疑似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现象进行识别、监测、追溯、取证。利用平台的办案辅助、数据回传功能,对线索办理情况和整改情况加以管理、辅助、跟踪,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同时定期跟踪比对历史图像,确保监督整改取得实效,推动补齐流域治理短板漏洞,促进流域溯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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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亮点:平台包括“线索发现、指挥调度、调查取证、整改跟踪”功能,通过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图像实时回传、远程指挥调度、公益诉讼快检等信息化、数字化手段赋能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打破传统办案模式,“用科技”对发生在流域的损害公益现象进行识别、监测、取证、跟踪,形成完整闭环。平台利用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解析的卫星遥感数据、“益心为公”数据、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数据等,智能初筛疑似河道违建、违法养殖等涉及水环境保护的线索,并与两法衔接行政处罚信息、政务共享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发现既存在公益损害且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的情形,及时推送行政机关未履职或怠于履职的监督线索至一线办案检察官,精准识别线索。线索分流至案源地所属辖区院后,检察官利用平台远程调度功能靠前指挥,上下联动,指派下级院对指定区域进行远距离巡查、遥控取证,提高检察办案效率。为跟进监督,通过对历史卫星遥感图像进行定期比对分析和快检实验室水质检测结果跟踪整改进度,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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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案例成果

  一是全面排查,对河道岸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仅去年4月份以来,襄阳市检察院利用模型排查出汉江主航道周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线索596条,并移交辖区的6个基层院办理,开展跨区域协作移送案件线索38件。截止目前,襄阳检察机关办理了涉汉江流域治理案件53件,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9份,已督促整改拆除3万余平方米的河道违建,整治黑臭水体5万余平方米,清理各类污染物3300余吨。比如,老河口市院办理的河谷大桥附近河道违建案。经核查,该建筑不仅属于河道内违法建筑且曾经办理的临时审批用地期限已经超期,在该院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及违建公司表示4个月内全部完成违法建筑清理工作,拆迁工作已于去年底全部完成。老河口市这起涉及河道的“违建”不仅迅速被拆除,行政机关还以文件形式作出整改回复并立即开展全市专项清理活动。襄阳市检察机关还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临时审批用地到期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消除河道安全隐患和完善护河长效机制,以机制建设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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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助推问题有效整改。通过强大的数据支撑打破传统法律监督的时域限制,针对土地用途、产生时间(新增或者历史建筑)进行筛查梳理,是否存在筑坝拦汊、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填河种地等情形,向行政执法机关协调相关审批用地手续文件(期限、地点、用途),从而找到共性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堵塞监管漏洞。通过持续跟进监督,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每一起案件整改情况坚持全流程“回头看”,推动公益侵害问题解决,避免虚假整改、反弹“回潮”等现象,巩固监督实效,努力把流域公益保护做实、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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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促进流域综合治理。襄阳市检察机关制定出台了《襄阳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十五条措施》,强化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与市水利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与市生态环境局等九家单位建立了《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助推汉江流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襄阳市检察院被最高检数字办确定为数字检察工作联系点,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平台先后被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案例、优秀模型,相关经验作法被《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十余次。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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