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14 09:27:33 来源: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
[法安导读] 公共安全与时代发展息息相关,智慧警务为公共安全应运而生。作为县市公安机关负责人,笔者深切感受到大数据让警务信息化建设迎来革命性
公共安全与时代发展息息相关,智慧警务为公共安全应运而生。作为县市公安机关负责人,笔者深切感受到大数据让警务信息化建设迎来革命性变化,大数据的应用与发展是信息化引领警务预测的必由之路,也是“智慧警务”的根本所在。社会治安防控点多面广,社会管理任务任重道远,服务社会群众事务繁多,要破解公安工作中存在的被动应付、粗放运作等难题,必须以信息化推动警务智能决策的科学发展。公安工作中,由于社会管理的职责特点,造就了公安机关需要掌握的数据存储海量化和类型多样化。公安掌握的数据因其职业化、特殊性,对公共安全具有重大作用,是一座不断扩大的“矿藏”。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县级公安机关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的重要主体,深化智慧警务建设首先要发掘公安源头数据的“矿藏潜能”,为积极推动现代警务机制转型升级做强支撑。
一、江苏仪征四条途径挖掘智慧警务源头数据“聚沙成矿”的做法
近年来,仪征市公安局紧紧把握大数据时代脉动,在积累数据金矿上狠下功夫,通过基础工作、案侦工作、交联工作和专项工作四条途径高效搜集各类数据资源,最大限度的丰富了基础数据库,以此为基础搭建的大数据“慧战平台”日趋完善,为深挖源头数据潜藏资源,推动全局警务发展创造了便利。
一是深化基础工作,通过社区警务动态掌握实有人口信息。将基础源头信息采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将其作为民警基本职责和日常工作,融入社区警务等各项公安业务。具体社区警务运作上,坚持科学用警、集约用警,积极推广社区警务、巡逻防范、先期处警“三位一体”勤务模式,规范和落实社区民警带队巡逻、就地接处警、社区发案必到现场“三项制度”,确保社区民警沉得下去。对社区警务工作实行菜单化、流程化、模块化管理,实行 1名案件民警与1名社区民警互为搭档的工作模式,驻村办公,警务联勤,共同做好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至目前,仪征公安通过社区警务工作先后动态更新辖区实有人口信息120万条次,常住人口户籍主要信息核实率达100%,联系方式、兵役情况等重要信息更新率达到98.72%。
二是强化案侦工作,通过侦办案件不断积累特殊对象数据。针对涉邪案件、网络犯罪案件、食品药品环境案件、跨区域流窜侵财犯罪案件以及黄娼赌等强化打击攻势,坚持每年组织四次以上专项侦防行动。在具体案事例上,创新总结案件侦办方法并建模入库,对案件嫌疑人各项信息采集入网,同时拔高视野,对季节性、阶段性高发案件进行研判分析,梳理规律。全面采集旅馆住宿、网吧上网、房屋承租等实名登记信息,全面采集入所审查嫌疑人员手机通信录、通话记录、短信息、银行卡、虚拟身份、即时通讯号码、电子邮件账号等信息资料,全面采集重点人员现实表现信息,并分别汇集建立专题数据库,实现与情报平台对接应用。至目前,共汇聚整合重点人员信息、监所会见记录、320视频监控数据等19类公安内部信息,共计20余万条。
三是做好交联工作,通过部门联动有效丰富社会数据资源。推动政府大数据建设,将公共服务热线资源全部纳入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成立24小时常态运转的专业处置队伍,建立110与12345之间、公安数据库与社会获取数据的关联流转模式,由公安机关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调度应用,确保各项社会数据资源在实战需求时能够第一时间调取。在夯实公安内部数据量和质的基础上,加大与市交通、城建、监督管理、民政、电力、燃气、快递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实现跨部门、跨行业数据信息共享,最大程度获取各类社会信息。同时,紧紧抓住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战机,围绕邮政快递、汽车租赁、典当拍卖、手机交易、服务业会员及从业人员、船舶、化工企业职工、网络论坛会员等27类社会面资源,全面开展信息采集,新采集社会面资源数据5万余条。
四是开展专项工作,通过查漏补缺针对获取实战需求信息。针对短板弱项查漏补缺,围绕实有人口房屋管理、社区管理、案件研判和重点人员管控、群租整治等日常警务工作,坚持每年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全市重点地区专项整治行动、高等级安防小区创建活动,开展无户口人员问题核查解决专项工作以及为期三年的户口整顿工作,至目前共采集更新外来人口信息近30万条、房屋信息近7.2万条。2017年以来,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深入推进五项基础攻坚,2018年,启动“一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攻坚,新入户核查88203户、更改信息22247条,新登记暂住人口43958人次,新登出租户3829户,258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采集入库率100%。结合“一局一品”项目建设,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监控,近年来案事件数据采集数量始终位列扬州地区前茅、问题数据整改率达100%。
二、制约智慧警务源头数据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的现实困境和存在不足
一是数据采集全面性不够。主要表现在采集内容单一、采集过程重复、采集力量薄弱三个方面。在采集内容上,部分民警在数据采集上仅关注上级布置的具体目标任务,对“偏门”、“冷门”数据有所忽视,以致于存在数据空缺地带,甚至一些今后必然会成为实战关键数据的网络单位信息资源还存在管理真空。此外,受限于目前数据汇总平台架构设置,部分业务流程未能在相应的业务系统中体现,游离于系统外的信息数据缺乏采录标准和应用规范,造成大量有价值的数据应采未采、应录未录。采集过程中,由于采集任务多由上级机关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任务部署,基层单位多头采集、重复采集、反复录入的问题较为突出。采集力量上,基层民警作为采集个体,面对繁重且缺乏具体操作指引的采集任务应接不暇, “全警采集”、“全警录入”的数据采集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数据质量标准性不够。一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少数基层单位为应付上级,对考核指标“另辟蹊径”进行变通。实践中即发现部分基层单位为迎合“压降可防性案件发案”的考核要求,在处警后录入系统时故意将该类案件进行错误归类为其他类别。另一方面监管手段较为单一。目前的数据质量监控手段多以人工随机抽查或定向检查为主,效率较低,加之各系统数据库相互独立,无法借助数据校验模型或通过不同系统数据库之间的碰撞比对自动发现问题数据,难以将事后监管转为事中监管,无法确保动态数据的鲜活准确。
三是数据整合共享性不够。对内,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大多由各业务条线牵头开发,限于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应用承载负荷等因素,各系统相对独立,不仅导致同一数据重复采录,也无法实现多库数据的共享调用。同时,上级部门数据资源对下开放授权程度不够,也影响了实战应用。在省厅推行的情报分析师授权工作中,仪征市公安局仅分配到4名初级分析师权限,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实战需求,已有多个办案单位反映数据资源研判成果获取迟缓,制约了办案效率。对外,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数据整合不够。由于缺乏政府和上级机关政策支持,县级公安机关对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数据整合不够,虽然拿回了部分数据,但在更新上较为迟缓,不能第一时间应用于公安研判。
四是数据应用实战性不够。就仪征公安实践体会,各警种以条为主的大数据业务流拓展应用存在诸多制约因素,由于各业务系统的设计建设在上层、具体应用在基层,导致了设计与应用之间不匹配、不适用等现实问题。例如仪征市公安局去年开展的“双实”、今年部署的“一标四实”工作,就是为了解决前期各个系统内基础架构数据不统一、目前难以通过标准地址库进行整合对接的问题。再者,受限于数据未高度整合,许多技战法难以通过建立模型的形式转化为智能化研判工具,信息研判还停留在专业研判机构和少数情报能手层面,大多数基层办案民警信息应用水平较低,大数据服务实战的效用有所局限。
三、深入推进智慧警务数据源发挥“矿藏效能”打造平安环境的思考
一要实施硬件升级,优化架构支撑。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量的数据都通过网络存储在分布广泛、不同地域、各种类型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中,对储存平台、网络平台、安全平台、应用平台、管理平台等提出更高技术要求。县级公安机关要以承载数据的架构为支撑,以各警种公安业务应用为重点,打造一个面向全警应用的“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暨合成作战中心”。通过中心建设,按需使用服务器、存储设备、应用程序等信息技术资源,统一数据格式、接口标准,推动并实现基础设施资源、软件资源、服务资源、信息资源的共享共建,提供海量的数据存储能力和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保障数据库“活跃度”。在此基础上,推进扁平化指挥系统、智能化交通、图像监控、反电信诈骗、云搜索、e搜索等系统建设,为大数据时代提升警务信息能力提供可靠保障。
二要实施数据整合,全警采集信息。在前期工作上,县市公安机关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筹公安与政府交换共享平台,通过建立数据中心之间以及各级政务数据库之间交换、整合、比对、更新、维护机制,建设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要密切与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沟通联系,采用行政收集、网络搜取、自愿提供、有偿购买等多种方式拓宽数据收集渠道,形成全民采集、全民信息、全民共建的大数据汇集效应。要破除警种、部门、系统之间的壁垒,把分散在各个部门、警种数据资源汇总到“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暨合成作战中心”,为实施警务分析预测提供海量数据支撑。
三要实施数据加密,规范信息存储。应吸取斯诺登事件带来的教训和启示,注重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管理,研究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做到项目管理规范、代码体系规范、信息接口规范、数据使用规范、系统运维规范。狠抓信息风险管理、安全管理,实行分类备案、专线联通、定岗查询、责任倒查。建立公安数据目录、综合资源库、数据仓库、数据集市和主题数据库,实现对海量数据的智能检索。分门别类建立数据库,以数据库为依托,配以丰富的数据应用,完成数据汇总到应用与分析、再到结果呈现的完整警务预测流程,畅通公安数据技术服务与公安警务实践服务的相互流转,确保信息不外流、数据在轨道。
四要实施数据应用,推进长效建设。不能在大数据条件下通过海量数据的搜集、分析、研判、预测,获取深层次、前瞻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就很难避免诸如911恐怖袭击、2017年的10.1拉斯维加斯枪击等“黑天鹅”事件。为此,我们必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清醒认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挖掘数据效能的重要性、迫切性,积极推动大数据实效应用和长效建设,通过大数据分析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苗头线索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临界线”,及时掌握社会不稳定苗头,对犯罪案件、犯罪高发区和犯罪趋势进行监测分析,对重点人员异常动向、监管物品流向进行跟踪,科学预测,精准预警,采取精准到位措施,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为铸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辉煌夯实平安基石。
作者:黄苏晋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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