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网

法安网内容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司法行政 >

商丘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智慧法援系统

时间:2020-12-23 11:16:34   来源:河南省商丘市司法局

[法安导读]  面对突袭而至的新冠疫情,商丘市司法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构建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智慧法援系统。

  商丘位于河南省东部,豫鲁苏皖四省接合处,辖6县2区1市,面积10704平方公里,人口930万,有“殷商之源,通达商丘”的美誉。面对突袭而至、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商丘市司法局在党组书记、局长王兴亚的带领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秉持“应援尽援、优援速援”的工作目标,砥砺奋进,勇于担当,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构建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智慧法援系统,推出一套包含将12348热线话机移至法律服务提供单位场所、开启远程视频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模式和利用微视频会部署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三项内容在内的解决方案。保证人民群众正当权益,同时实现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这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智慧法援系统具有借鉴意义。

  一、案例摘要

  (一)适用业务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工作开展。

  1.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解决人民群众恐慌心理,因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的相关民事纠纷,回应群众在疫情防控中相应的法律需求,果断作出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话机移至法律服务提供单位场所的决定,固定骨干律师值班,确保疫情防控期间12348热线不掉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发挥12348热线宣传教育引导作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热线服务工作,做好跨越空间的法律服务。采取四项措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法律援助部门做好宣传与解答疏导。引导群众优先使用12348电话咨询,加强疫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依法理性维权。二是夯实涉疫法律服务基础。组织值班律师准备涉疫情相关法律知识及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做好有针对性的咨询。三是加强组织和防控保障。将热线服务承接方式由现场集中坐席承接向远程移动坐席承接方式转变。四是注重舆情分析与研判。将群涉疫法律服务事务进行归类,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和掌握动向,发现涉疫、群体纠纷及时上报。

\

  河南京港律所律师在家中值守12348热线电话

  2.开启远程视频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模式,有效维护公民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如何办理,考验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智慧。商丘市司法局审时度势,及时调整法律服务形式,按照省四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有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要求,开启远程视频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新模式,有效维护公民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

\

  夏邑县刑辩律师云开庭

  3.在全系统首家组织召开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业务开展工作视频会,努力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2月28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业务开展工作视频会,学习部、厅法律援助部门做好疫情期间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分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和走向,研究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业务工作的措施,努力为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锐在会上作工作部署。会议要求,要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业务开展,还对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作了安排,提出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各县(市、区)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局长、援助机构负责人和市级法律援助机构班子成员近30人利用手机微信分别在办公室或家中参加了视频会议。

  (二)核心技术

  利用电话、云视频、线上等不见面、信息化的特点,办理法律援助业务。

  (三)适用技术平台

  适用于与公检法业务系统对接。

  (四)创新点

  通过“云”办案,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最大限度保证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开展。通过12348解答涉疫情法律问题,避免现场咨询人员感染风险;通过视频系统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视频辩护,保证了疫情之下业务不打烊;通过视频会议布置工作,既避免了聚集感染风险,又节省成本,方便快捷。

  (五)可解决的问题

  面对常态化防控,创新方式确保法律援助供给不断档、服务质量不降低、群众诉求一网办马上办。

  二、运用成效

  (一)运用成效

  1.彰显了商丘智慧司法和勇于担当,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为依法防疫提供了法治保障。12348值班律师的耐心及专业解答,给求助人指明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今年年初疫情最严重的2、3月两个月,我市12348共接听电话870起,其中2月4日至18日共接听电话192起,涉及疫情13起,咨询问题主要涉及农民工工资、民间借贷、婚约彩礼、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及交通事故六大类,服务满意率98%,有力地疏解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商丘的做法,被河南法制报、商丘新闻网、今日头条、商丘网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等多家媒体报道,树立了司法行政良好的社会形象。

  2.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利用新媒体将疫情期间对刑事辩护工作的影响降到了最低,同时又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结合了疫情科学防控、避免人流走动、减少病情增加的需要,尽量让群众少跑腿、少出门,倾力奉献、温暖人心,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3.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且持续时间较长,而法律援助工作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服务对象的又是弱势群体,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公、检、法等部门办理案件不要法律援助部门予以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因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措施也引发了相关民事纠纷日益增多,为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运用微视频召开多次法援会议及培训,安排部署疫情防控中的具体工作,保障法律援助各项业务落到实处。组织召开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业务开展工作视频会,及时对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作了安排,稳定了队伍,保证了工作正常推进。

  (二)创新性及可操作性

  1.在河南省较早开启远程视频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模式,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首家组织召开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业务开展工作视频会,很大程度上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超前性。

  2.不论是将12348热线话机移至法律服务提供单位场所、开启远程视频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模式,还是召开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业务开展工作视频会,因为目的明确、方法简便、事项具体,因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三)可复制推广性

  1.市直首先开启远程视频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模式后,夏邑县、睢阳区、民权县、睢县分别采取庭前会见利用微信聊天,庭审利用微信进行,然后这种形式在全市得到推广。极具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

  2.我们在全市组织召开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业务开展工作视频会后,基层工作科仿效我们做法召开全市视频会议,很快在全系统得到推广。

  对于其他省、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简便易学,具有较强可复制性。

\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 投稿信箱:195024562@qq.com

品牌推荐更多>>